限制背书是指记载了“不得转让”,此时票据不得转让,例如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中未指定
被背书人、而在被背书人记载上留有空白的背书。但在我国票据法上,并未承认空白背书的效力。但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里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形式背书是不以票据权利的转移为目的的、仅在形式上具备背书外观、而在实质上并不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因而,形式背书又称为
非转让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