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
延安市法院遗址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7月12日,其前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司法部,其职能是领导及负责边区的审判、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谢觉哉董必武雷经天李木庵王子宜马锡五等先后任院长或主持工作。1949年3月更名为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1950年1月撤销。
主要职责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其前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司法部,其职能是领导及负责边区的审判、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延安时期,谢觉哉、董必武、雷经天、李木庵、王子宜、马锡五等先后任院长或主持工作。
内设机构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内设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检察处、书记员室、司法后勤处、监狱、警卫队等机构。驻延安城南南寨砭山,旧址占地3.5亩,分办公区、警备区、监所三部分,现存有51孔窑洞。高等法院在中共中央的重视支持下,先后推行了三级三审制度、上诉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狱政制度,并独创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边区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历史过程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1947年3月,边区高等法院撤离延安,随军转战。1948年4月,延安解放后,又迁回此地。1949年3月8日,改称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迁往西安,1950年1月撤销。1950年2月又改称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西北法院。
法院旧址
2019年10月17日,记者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延安龙湾山中段。旧址占地面积约3.5亩,共修复窑洞57孔,搜集文物资料1000余件,并建成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旧址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检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基地和全省监狱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等院校将旧址作为教学点。
地址:延安市安塞区白坪街道办李家沟村,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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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历史过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