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岱
清朝署任两江总督
陶岱(?~1701),瓜尔佳氏,满洲正蓝旗人,官至署任两江总督
人物生平
主事历任户部郎中
康熙三十三年(1694),康熙帝以积贮米谷有盈余,命截留山东漕米二万石,从天津海运至三岔口,交盛京户部收贮,命陶岱督运。历任内阁侍读学士。六月,擢升内阁学士
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命将海运至盛京的米分发给科尔沁的贫乏者。六月,任户部右侍郎。历任户部左侍郎
康熙三十六年(1697),调任吏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七年(1698)二月,朝鲜告饥,请求在中江(今朝鲜中江郡)开放市场,交易粮食,康熙帝命陶岱运米三万石前往朝鲜,以一万石赏赐,二万石平粜。七月,上疏进言:“臣于四月进中江,将赏米万石分赈,其余二万石交户部侍郎贝和诺监视贸易。”朝鲜国王李焞上表感谢,下发所司,并御制《海运朝鲜记》以纪其事。
康熙三十八年(1699),署任两江总督
康熙三十九年(1700)正月,授仓场侍郎
康熙四十年(1701),因漕运迟误,陶岱没有审理经纪勒索旗丁事,上奏部议,降一级,罚俸一年。康熙帝命降五秩,随旗行走。不久,去世。
人物评价
康熙帝:陶岱向署两江总督,声名甚劣。既授仓场,仍不改前辙,非可任用之人。
参考资料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七.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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