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虫引之“虫”已被理解为动物界的“虫”。如王力先生称其书斋为“龙虫并雕斋”,龙虫并举,其义明也。他说:“我的文学作品(包括翻译的作品)以及一切普及性文章(包括一些演讲)都该算‘虫’”。
“虫”为何义?《
辞源》、《
汉语大词典》、《
汉语大字典》等工具书都引《法言·吾子篇》(见下)曰:虫书、刻符分别为
秦书八体之一,西汉时蒙童所习。因以“
雕虫篆刻”喻词章小技。《法言·吾子篇》:“
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
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曰:雾縠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说文解字·自叙》:秦书有
八体:一曰
大篆,二曰
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
摹印,六曰
署书,七曰
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
尉律: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大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 由上可知,“大篆”、“小篆”乃当时之主要字体,工具书避而不谈,于义未安。
韩敬《法言注》云:“雕,雕刻。古代没有纸,写字用刀刻在木板上。虫,虫书。篆,篆书。刻,刻符。
雕虫篆刻,指学童学习书写古文字。一个动词“雕”接三个名词宾语,古书中罕见,且与文义不合,恐亦难从。 今谨按:“雕”、“虫”同义连用,皆“雕饰”“雕镂”之义。“雕”亦写作“雕”,《说文》:“雕,琢文也。”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