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地带”是
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品牌项目,是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专属阵地,由广州市和海珠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委托共青团海珠区委员会进行监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社工机构承接,为海珠区6-30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无偿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青少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2007年底,
海珠区被团中央、民政部、综治委确定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区。2012年,“青年地带”项目实现了共青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广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共青团推进枢纽型组织建设,服务社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重要抓手。
2008年2月,团广州市委、海珠区政府共同推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社会化运作,职业化发展”的思路,贯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念,委托团海珠区委牵头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及监督。经过摸查与调研,首批“青年地带”社工站设在华洲街、赤岗街、海幢街,赤岗中学、绿翠中学(即“三街五站”,每年由区政府投入经费200万元)。2009年10月,“青年地带”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每年由市民政局新增投入经费100万元;2010年初,扩大服务规模,共设8个社工站;2011年2月,探索专业社工服务的非政府购买模式,引进社会资金150万,开展凤阳街外来务工子女支援服务——小雁子计划,设站点1个,合计9个社工站点;2012年9月,“青年地带”项目结束试点,正式全区全面推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2配套,共投入600万元/年,全区共设18个站点,其中社区社工站6个,驻校社工站12个。
“青年地带”项目运行模式采用全新的理念运作,即“1+1+1”模式——1个服务购买方主导推动,即海珠区政府和
广州市民政局;1个监管机构组织管理,即共青团海珠区委组织;1个服务提供方自主运作,即具有
社会工作专业能力的民间非营利独立组织(NGO)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青年地带”由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承接。
总的来说,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结为“服务购买方主导推动、服务监管方组织管理、服务提供方自主运作、多方协作的良性互动”。“服务购买方主导推动”,主要体现在党委领导与财政出资两方面。“青年地带”项目试点以来,成立以海珠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海珠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由
广州市民政局、海珠区政府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运营。“服务监管方组织管理”,主要体现在整个项目运营过程中,共青团海珠区委一方面承担了资源链接的角色,为“青年地带”项目争取政府尤其是团委、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的扶持、各试点相关街道、学校及社区居委会的协助;另外一方面还要对整体的社工服务进行资金上的财务监督、服务质量上的规范评估,承担着一个管理与组织的角色。“服务提供方自主运作”,主要体现在提供社工服务的非营利组织行政、财政、人事管理独立于政府之外,和政府之间不存在纵向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自主决策、独立运作和自我发展并接受政府依法监管的自主系统地为民众提供社会服务。“多方协作的良性互动”,则主要体现在整个项目运营中,广州市民政局和海珠区政府是出资人,共青团海珠区委受区政府委托,开展选择服务组织,审核、发放使用资金,监督服务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服务产出及成果等工作。共青团海珠区委同时还负责落实非营利组织开展服务及日常工作所需的场所、相关硬件设施,配合“青年地带”项目进行相关媒体宣传、协调关系及资源调动工作。承接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角色是,根据团区委的要求,自主完成专业社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招募、人员管理架构的建立、专业的培训和督导、对社区需求的了解、服务的策划和开展、提供高质量的青少年服务,对服务开展人员进行培训及保证产出和成效。在服务的中期和终期都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服务开展成效等反馈给出资方即政府,经多方考虑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可以说,这样的运营模式,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范例,将原先体制内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传统工作模式改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社团自主运行向民众提供社会服务的新型工作模式,是社会管理模式的一次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