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牛郎门
2012年12月发生的社会事件
非洲牛郎门是2012年12月发生的社会事件。
事件回顾
2013年1月初,一位网友爆料中石化一位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事件,将中石化致于舆论漩涡之中。
这位知情人爆料的“非洲牛郎门”事件,是指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在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中,在评标过程中让安捷伦非法降价30万美元低价中标,又相互配合威逼利诱武汉乙烯的用户,迫使他们同意将中标方案中一套价值80万美元的软件换成成本不足10万美元的软件,最终,安捷伦不仅非法中标,还多赚了40万美元。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此贴在某社区论坛点击量已高达9000多次。
事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起诉网站
“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当事人,已经以个人名义起诉诽谤人及首发网站中华网
2013年1月3日和4日,北京大东半岛公司经营的“IT商业新闻网”出现了名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女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 国家损失80万美元》等图片报道。
报道中的“女处长”张某认为,这一消息严重失实,大东半岛公司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没有经过任何审核,在事实上广泛传播了贬损她人格的虚假信息,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并给她及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因此将大东半岛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该女处长称,网络谣言于2012年12月30日8时34分,出现在中华网的“中华论坛”,短时间内点击量达几千次,谣言不断扩散升级,并引发媒体大量炒作,报道量近千次,微博近万条。惊涛骇浪般的舆论对她个人及家庭都造成了巨大压力和恶劣影响,对其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对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对所在单位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她说:“诽谤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用极其恶劣的手段进行人身攻击,严重侵犯个人名誉权。中华网作为媒体,不负责任,不监管、不核实,为恶意爆料者提供平台,造成虚假有害信息肆意传播。”对于诽谤人及首发网站传播谣言侵害个人名誉的行为,她已提起诉讼,相信法律会还她清白。
这位女处长还披露,此次所传网帖编造内容、形式和操作手法,与2009年编造“俄罗斯艳女门”手段非常相似,所涉及的采购物资也是色谱仪,不排除是供应商之间出于打压竞争对手而采取的拙劣手段。
各方回应
当事人
当事人女处长对此回应称,有关网贴内容系故意捏造,已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据其称,个别人利用互联网恶意捏造和炒作涉及个人相关情况,其本人已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请求组织进行调查。同时就相关网贴内容故意捏造荒唐故事,恶意诽谤个人名誉,已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武汉乙烯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她表示,网上贴文所涉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这个项目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是在社会公开进行招标和公示中标结果(包括中标价格),公示后没有接到任何质疑。
中石化
此外,由中石化集团主管、中国石化报社主办的中国石化新闻网官方微博发表澄清微博称,所谓爆料不过是张冠李戴,混淆视听,欺骗网民,相关人员已经诉诸法律,相信法律,相信公众。并提议提及爆料中所谓非洲牛郎的照片,实为2007年深圳新闻网《人大博士生卧底调查深圳男公关的隐秘生活》新闻照片。
网站方面
大东半岛公司认为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因其网站转载的文章中称的是“网友爆料”,且没有使用张某的名称,不能确定涉案文章中的“女处长”就是张某本人,张某不是本案适合原告,且涉案内容属于平衡报道,没有确定性结论,即使涉案内容中的“女处长”就是张某本人,记者说“网友爆料中石化女处长身陷牛郎门”也属于新闻自由,不构成侵权,不同意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
警方调查
过程
2013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处刚刚撤销此前做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宣布将对色谱仪招投标过程是否违法进行调查。
此前,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疑中石化武汉乙烯色谱仪招标严重违法,但发改委曾以 “认定投诉已过受理期限”为由拒绝受理。
“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将调查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后,给予申请人反馈。”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处有关人士表示。
结果
警方调查获得的证据显示,2013年年初轰动一时的“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事件,傅学胜是始作俑者。傅2012年曾参与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招标,竞标失利后编造了此谣言,进行恶意炒作和报复。
警方指出,傅学胜制造谣言的目的,除了报复和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外,还有个人的经济利益在里面。
缘由
为报复捏造“非洲牛郎门”
谣言内容:2012年底到2013年年初,网上出现“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的网帖,称美国企业安捷伦公司在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中。
造谣过程:2012年五六月间,傅学胜曾经作为分包商,参与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招标。竞标失利后,眼看能到手的10万美元没有了,傅学胜心怀不满想报复。他参照2009年的中石化“俄罗斯艳女门”事件,编造“非洲牛郎门”事件,还将俄罗斯艳女和健硕黑人男子的照片进行合成,让帖子更火。
傅学胜花了5000元雇“水军”炒作,这个帖子在两个小时内就被疯狂点击。2013年1月起,傅学胜还主动与媒体联系,要求爆料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
真实情况:中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处的处长张女士,是此事件中的受害人。她说,每年该处的招标项目高达200亿美元,傅参与的只是一很小的招标项目,她也并不是主要负责人。招标当天,她与傅等人只说了几句话,之后再也没与傅见过面。中石化发给警方的材料显示,经调查,未发现张在招标中有违规行为。
依法刑拘
为泄愤报复、诽谤他人,在网上一手制造传播“‘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日前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
一审
2013年10月23日,中石化女处长诉两网站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宣判。两网站侵权成立,法院判决IT商业新闻网中华网两网站在各自网站首页及全国发行的报纸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45000元。
备受关注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谣言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发布相关谣言文章的IT商业新闻网、中华网侵权成立,判决两家网站的主办公司向原告张某道歉并分别赔偿其3万元和1.5万元。
2013年初,网络曝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牛郎门”的消息,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一女处长在相关招投标项目中接受投标企业“非洲牛郎”性贿赂,而后帮助该企业非法中标。事后,制造该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终审
2014年1月13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中石化女处长名誉权诉讼案,二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央视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2014年3月31日上午9点25分,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定两家刊登谣言文章的网站IT商业新闻网中华网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两网站向受害人张琴道歉,并赔偿受害人4.5万元。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大东半岛公司提出的一审法院允许实习律师作为主要代理人属于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张某委托实习律师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习律师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单独执业,但张某另一委托代理人系执业律师,且与朱某共同出庭。而朱某作为公民,经张某所在单位推荐、张某本人委托,亦可合法代理本案民事诉讼。同时,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网络用户在华网汇通公司经营管理的“中华网”发布了侵害张某名誉权的文章,张某于2013年3月通过“中华网”首页公布的客户服务邮箱向华网汇通公司发送了删帖通知,并进行了相关证据保全,应视为华网汇通公司已接到张某所发删帖通知,华网汇通公司却未及时采取措施,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综上,北京三中院对大东半岛公司和华网汇通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影响
“负能量”巨大 造谣传谣终害人害己
网络谣言的巨大“负能量”令人难以想象。傅学胜发帖之后的短短5天内,“中石化非洲牛郎”百度搜索结果就达11万多条,新浪微博搜索结果近10万条,腾讯微博搜索结果近1.5万条,成为各大论坛热帖,大部分帖文至今仍未清除。
截至2013年8月16日,境外30多家媒体刊文报道近50篇,“马某某”关键词曾连续5天位于新浪微博“时事热搜榜”前十名,境内出现相关主帖1150余条,网民点击阅读1000万余人次,转发5.3万余次,评论8000余条,绝大部分为负面评论和对当事人、政府部门的攻击,引发极大的负面效应。
同时,无论是马某某“贪污受贿”谣言,还是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谣言,当事人均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那位女处长张某终日以泪洗面,饱受煎熬,年迈的父母因此双双住院长达3个多月。“我和我的家人每天生活在痛苦和眼泪以及别人的冷嘲热讽中。200多天来,我们夫妻二人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参考资料
.新民网.2013-01-02
.法制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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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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