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青砖花墙,正东装有双扇花铁门,中间是高十米的方锥形水磨石革命烈士纪念碑。碑座高2.70米,长3米,宽2.80米。四角各有圆形标注。碑下面长是6.4米,宽6.3米的水磨石基台和五层台阶。碑顶有一颗红星。碑围银槐成林,四季常青,庄严肃穆。
由于市区不断扩展,烈士陵园逐渐被玉溪汽车主输总站的停车场和生活区所包围,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瞻仟和
祭扫活动带来不便。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玉溪县
人民代表大会七届一次会议上,就有部份代表提出搬迁议案。一九八○年出席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的玉溪代表为此提出了议案,引起了国务院民政部的重视。一九八○年十二月五日
云南省民政厅(云民优字第72号)文件转来国务院民政部通知。经玉溪行署与有关各方多次协商,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决定将南教场革命烈士纪念碑,迁至距玉溪城东北4公里的东风公园水库大坝北端的张家山,占地九点五亩。由玉溪汽车运输总站出搬迁费20万元,地区财政拔款9万元,市财政拔款5万元。由市民政局筹建,地区建筑公司设计,中国人民解放军35021部队测量,李棋区康井乡建筑队施工,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动工,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竣工。
迁建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座北朝南,全高25米,碑身正面宽3.10米,侧面宽2.10米。共有两级碑座;第一级碑座高2.60米,正面宽6.35米,侧面宽5.18米。第二级碑座高3米,正而宽5.50米,侧面宽4.50米。碑顶为门楼式样,用
玻璃马赛克贴面。周围镶有36面直径0.10米反光镜。顶端置8米高的避雷针。
整个烈士纪念碑均以
钢筋混凝土建筑。中间空心,可容一人攀登。碑身四周以大理石贴两。正中绿色底面
阴刻金字,正面“革命烈士纪念碑”,每字为0.90米的
隶书第一级碑座正面大理石上,镌划革命烈士纪念碑文(碑文及碑身题字与南教场原碑相同)。于左、右、后三面大理石上,镌刻859名烈士姓名录(南教场原碑为782各。今名录系一九八三年经玉溪地区民政局下达玉民优字第45号通知,重新对烈士名单进行了调查核实与增删,定为现数字)。
碑外围有两层红自相间的
水磨石基台,和高一米的水磨石护栏。第一层为529平方米,高出地面一米。四周有1.5米宽的花圈。第二层为185平方米,高出第一层O.95米。四角及周围各有1.5米宽的花圃。碑后距第一层基台3米处,有7.6平方米的地道入口,通过碑身内的攀梯可直通碑顶天窗。
革命烈士纪念碑座落在东风公园风景区,面对公园入口处和大坝长廊。碑后花墙外是一座矮山。碑右可俯视玉溪州城及附近村庄。碑左是东风水库湖面。由于地势雄帛,居高临下,远远望去,极为巍峨壮观。此纪念碑今迁挂地,既便于广大群众瞻卯凭吊,进行
革命传统教育,又可慰烈士忠魄于地下,充分体现丁玉溪地区党政军对革命烈士崇敬怀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