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
曲式,
织体等。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
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我国
传统音乐称节拍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曲调也称旋律。高低起伏的
乐音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就形成曲调。曲调是完整的
音乐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现手段之一。曲调的进行方向是变幻无穷的,基本的进行方向有三种:“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相同音的进行方向称水平进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进行称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进行称下行。曲调的常见进行方式有:“同音反复”、“级进”和“跳进”。依音阶的相邻音进行称为级进,三度的跳进称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进称大跳。
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
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
分句、分
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如大调式、小调式、我国的
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
多声
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
音色有人声音色和乐器音色之分。在人声音色中又可分
童声、女声、男声等。乐器音色的区别更是多种多样。在音乐中,有时只用单一音色,有时又使用混合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