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收入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特别承担组织国家财政收入重任的各级税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抓好税收的日常征收,坚决清缴拖欠税款,把应缴预算的收入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预算收入征收上来以后,应按照
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即属于哪级预算收入就直接划入哪级国库。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任何征收部门不得将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
不论是预算收入征收部门,还是负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组织、预算科目、缴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