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
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是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对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定义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类别根据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分为A类(食品生产)、B类(食品流通)和C类(餐饮服务)共3类。其中C类(餐饮服务)又分为C1类(餐饮服务初级)和C2类(餐饮服务高级)。
食品安全管理员所从事的行业须与其培训考核类别相对应,不得跨行业从业。通过C2类(餐饮服务高级)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以从事要求配备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
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有办公场所,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名单及职责并上墙;
2、按照食安委的总体部署开展好本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掌握本乡镇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销售行为;
5、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6、加强对本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相关责任,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7、协助相关法定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8、完成食安办、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
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宿松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8 10:40
目录
概述
定义
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