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辅助警察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香港警务处辖下的兼职纪律部门,全部成员均要接受到正规训练,在警力不足时提供协助。
警察队介绍
香港辅助警察队(辅警队)由社会各阶层的志愿人士组成,早于一九一四年成立,拥有悠久而光辉的历史。随着环境的转变,当局不时修订辅警队的职责和组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正规及辅警人员组成,目的在全面检讨辅警队,以期充分发挥辅警队在管理及行动人手调配方面的效能。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获得警务处处长批准,并于一九九九年叁月底实施。
辅警队一直执行塬立时的职能,就是提供训练有素的后备人手,在应付紧急事故时支援正规人员。辅警队会继续依循警务处处长按现行的行动优次而指令的支援形式和人数动员。辅警队的组织及指挥架构已作出修订,加强与正规警队融合。辅警队是根据《香港辅助警队条例》( 香港法例第233章)第3条成立的,队员派驻五个陆上总区,按各总区军装人员编制比例分派。辅警队不断招募志愿人士加入,确保队伍维持朝气和活力。
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是常设委员会,负责制订以下各方面的政策:辅警队的职责、编制、结构及指挥架构、人事、人手调配及训练事宜。警察总部(支援部)负责决定及公布有关辅警队的职责、人手调配及运作效率的政策。辅警支援科于二零零一年六月成立,专责处理辅警队的事务,为正规人员及辅警人员提供警队层面的支援服务。该科负责辅警人员的行政、管理及基本/进修训练。
发展历史
香港辅警自1914年成立,该年英国对德国宣战,香港警队中的英籍人士返回祖家参加战役,令警察突然出现真空,总督
梅含理于是呼吁志愿者组织一支警察后备队;同年10月23日,香港通过法例成立“特别警察后备队”,即为现时辅警的前身,最初只有29人加入,后来人数增多,以葡萄牙人人士最多,其次则是中国人,余下的为英国人及印度人。
其时,警察后备队的执勤人数无定员,招募人数无定额,更无基本装备及制服,往后政府才向队员派发包括头盔、警棍、卡宾枪及子弹在内的装备,但又遇上部分队员把装备典当。政府于是明令,但凡违规典当装备者,罚款50元,以那时月薪一般为七元计算,罚金相当重。
1941年,政府为了抵挡企图入侵香港的日军,又成立特别警察队,香港沦陷时,“后备队”及“特别队”两支警察队成员亦没有停止过。
1956年,香港发生严重暴动事件,港府决定把后备队及特别队两者合并,并且正式改名为香港辅助警察。六七暴动期间,辅警表现英勇,受到英女王的嘉许,并和正规警察一同被授予“皇家”称号,回归后始摘除“皇家”二字。
入职条件
体格
通过体能及视力测试,男性最少高163厘米,体重最少50千克;女性身高最少152厘米,体重最少42千克。
国籍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以及在香港居住最少七年。
职业
有固定职业;
若透过辅警大学生计划加入,须是本港大学或专上学院全日制学生。
学历要求
(a)(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或
(ii)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3)/E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
语文能力要求
(b)(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 ; 及
(i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 申请人未能符合所需最低中文语文能力要求,仍可申请该职位。然而,该申请人将被安排参加由警察招募组举办的中文程度评核试,并须在每一次申请时在该考试中取得合格方会获得聘用;
(iii)中文程度评核试的目的,是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执行辅警职务所需的中文书写能力。评核试分为两部份:「语文运用」及「中文作文」。「语文运用」要求考生在半小时内回答叁十条问题(问题取材自叁篇文章),包括改正错别字、重组句子、代入同义词、填上片语或连接词等。「中文作文」则要求考生在一小时内按指定题目作文约叁百字;及
(iv)能阅读及书写中文及操流利粤语。
官阶及待遇
辅警共设有12个职级,由最高级的辅警总监、副总监、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以至警员等。警员服务满三年,在中学会考中,包括英文在内有五科合格,将可参与遴选升级。
香港辅助警察队薪酬是以每小时或每日计算,于2022/2023财政年度的薪酬为(由2022年4月1日生效):
组织架构
香港辅助警察队是由志愿人士组成的以兼职形式协助正规警察执行警务工作的一支准警察部队,其出勤方式主要是配属各级警察行动部门,为正规警察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和处理
紧急事件提供人手支援。
其职责范围包括:看守及监视、防止罪案(侦查罪案除外)、控制及管理人群、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交通法例、执行警署职务、行动职务、通讯及促进警民关系等。
香港辅警由警务处根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辅助队薪酬及津贴条例》和其他附属法规的规定而管理,其日常调配则由警务处各有关总区指挥官负责,并由警务处行动处的支援部协调。
辅警的人事及训练事宜由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统筹。
香港辅警的招募程序与正规警察相同,但要求必须是另有固定职业者,利用业余时间到辅警队服务。
辅警被招募后发给聘书,不属于政府公务员。
但实际上,辅警成员中大约40%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其余的则是私人公司的职工,如门卫、工人、职员、经理等。
香港辅警与正规警察一样评授警阶,但肩章上多一个“A”字,以与正规警察区别。
辅警的最高职级为辅警总监,相当于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副总监的职级相当于警务处助理处长。
香港辅警执勤时行使正规警察的相应权力。
辅警与正规警察在一起时,相同职级时,辅警服从正规警察的指挥;不同职级时,低职级听从高职级人员指挥。
香港辅警出勤时间有限制。
总督察以上人员每月出勤不得超过60小时,高级督察以下人员虽无限制,但因岗位少、人员多,实际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过3天(24小时)。
其薪酬按小时计算,如警员每小时55~83元,警长81~98元,督察、高级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员176.3元。
由其职责和配属方式所决定,辅警的组织架构大体与警队的行动系统相对应。
一、辅警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
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
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
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
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学堂训练
辅警支援科人员在辅警总部举办多项训练课程。申请加入香港辅助警察队获得接纳入队后,先成为辅警警员,应邀参加“辅警警员基本训练课程”。完成课程后,将派驻各警察单位工作,每年均须完成“法定效率训练”。
辅警警员基本训练课程
新入职的辅警警员均须参加基本训练课程,训练时数共370小时,分26至33个星期左右举行。
各学员每星期两至三晚到九龙湾宏照道十二号香港辅助警察队总部接受训练(通常为晚上7时至11时)。内容有法律、警察实务、程序、警察规则、规例及中式步操等。另外,学员又须于在训练期的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半日或全日)在香港仔警察学院及警务处辖下的靶场接受武器及战术训练。完成训练后,辅警学员可邀请其家属出席于辅警总部举行的结业会操。
辅警学员特别基本训练课程
警队在二零零叁年夏开设一项特别基本训练课程,为透过“辅警大学生计划”所招聘的大学生新学员提供基本训练。该项特别课程属全日制,为期约12个星期,内容与基本训练课程的相同。
法定效率训练
辅警人员每年均须完成《香港辅助警队规例》(第233A章)第3条例定的法定效率训练如下:
周年进修训练(连续七天共五十六小时)
射击训练(两节共八小时);
训练日(六节共二十四小时);
实习训练:人群管理及预先计划的行动(二十四小时);
实习训练:区段巡逻(七十二小时)以及
实习训练:人群管理及预先计划的行动或区段巡逻(二十四小时)。
一般情况下,每次区段巡逻及人群管理实习训练更份历时八小时。辅警队员可自由选择不同日子及时段上班 [例如:A更(上午7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 B更(下午3时30分至下午11时30分); C更(下午11时30分至上午7时30分)]。
每次四小时的训练日及枪械训练则于平日晚上或周末举行。
完成法定效率训练的辅警人员,通常合资格领取奖金。任何队员如未能完成法定效率训练,会被当作服务表现未能令人满意,视乎情况而定,可能会遭到警告或被要求退休离队。
其他训练
第四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训练
这项训练是为自愿参加辅警通讯队的辅警人员而设。通讯队在内部保安情况下调派到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工作。训练分为入门课程,供未曾修读通讯训练的人员参加以及复修课程,供曾经修读通讯训练的人员参加。完成入门课程或复修课程后,通讯队队员于每个财政年度须在指定的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接受总计48小时的进修训练。
辅警警长晋升课程
辅警警员及辅警高级警员获推荐晋升辅警警长,须根据香港辅助警队常规命令的规定参与辅警警长晋升课程。课程包括76小时的非留宿训练,由辅警支援科训练组第二队负责,在辅警总部举办。课题理论及实务并重,旨在提升晋升人员的专业能力,担任辅警警长,执行督导职责。
辅警警署警长晋升课程
辅警警长获警队遴选委员会推荐晋升辅警警署警长,须根据香港辅助警队常规命令的规定参与辅警警署警长晋升课程。课程包括120小时的训练,由辅警支援课训练组负责,在辅警总部举办。课题理论及实务并重,旨在提升晋升人员的专业能力,担任辅警警署警长,执行指挥职责。
辅警督察晋升课程
初级辅警人员根据香港辅助警队常规命令取得资格及获警队遴选委员会批准晋升督察,须参与辅警督察晋升课程。课程包括在辅警总部接受270小时的训练,在课程完成前须根据香港辅助警队常规命令考取督察第一级标准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领导及指挥课程
晋升委员会推荐新晋升的辅警总督察及辅警警司,须参与相关的指挥课程,以便装备他们执行高一级职阶人员的职责,并评估及发展他们的指挥及领导潜质。
高级人员研讨会
高级辅警人员可参加由警察学院专业发展学习中心推行的“管理人员发展计划”下的短期研讨会。研讨会内容涵盖各方面的警务知识,包括行动、管理、科技及其他范畴。
额外训练
队员或会接受下述额外训练,包括:
实践价值观工作坊;以及
助理训练及职员关系主任(辅警)导师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