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自2009年8月起花了三年半时间完成,最后获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建议列入清单拟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477个。2013年7月1日起,将对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拟定的建议清单进行公众咨询,有关的咨询工作于2014年年完成,随后可公布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涵盖范围
根据2003年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口头传说和表现形式(如围头话、竹枝词、鹤佬话、客家话、渔民话等)
2.表演艺术(如南音、道教音乐、祭白虎仪式、碱水歌、麒麟舞、木偶戏等)
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如螳螂拳、点灯、盂兰胜会、打小人、天后诞、盆菜、太平清醮等)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如中药制作、跌打、传统中医药、龟苓膏、浸酒、渔民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等)
5.传统手工艺(如蒸笼制作、凉果腌制、龙凤木雕、染布工艺、捕鱼技艺、腊味传统制作工艺、篆刻、藤编器物等)
普查进程
随著《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特区政府于同年在香港文化博物馆内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组,以执行《公约》要求的具体工作。为履行《公约》第12条的规定,特区政府积极筹划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制订一份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2006年,特区政府委托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就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项初步研究,以确认在进行全港性普查时所须处理的各项问题。这项初步研究参照2006年首批列入广东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7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进行。研究报告于2007年提交。
特区政府于2008年7月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咨询委员会,就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向政府提供意见。
2009年8月,特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曾委聘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进行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搜集研究数据,用以编制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普查计划已经完成。普查工作小组就700多个香港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实地考察。根据普查的调查结果,以及参考由学者、专家和小区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的专业意见,拟定的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共包括477个项目。
为搜集社会各界对建议清单的意见,政府于2013年7月10日至11月9日,展开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政府除收到十八区区议会和乡议局的意见外,还收到多份由市民和团体提交的书面意见。非遗谘委会参考了公众意见後,将建议清单项目由477个增至480个。该份建议清单最后获政府确认,并于2014年6月公布为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