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
吉林省榆树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
马光,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吉林榆树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榆树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人物履历
1982.07-1984.01 榆树县育民乡政府司法助理
1984.01-1985.07 榆树县育民乡团委书记
1985.07-1990.03 榆树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0.03-1996.04 榆树县(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科副科长
1996.04-1998.03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察二科副科长
1998.03-2001.07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2001.07-2001.12 中共榆树市纪检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局级)
2001.12-2004.03 中共榆树市纪检委副书记
2004.03-2006.08 中共榆树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06.08-2011.08 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08-2014.01 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总负责人
2014.01-2.19.08 榆树市政协主席
2016.09- 榆树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违纪被查
2019年3月27日,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榆树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马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榆树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马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滥权妄为,纵容下属大肆承揽项目谋取好处,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光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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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