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镇是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下辖镇,2016年1月29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49号批准撤销
马场乡、
大田乡建制设置茶马镇。
2016年1月29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49号批准撤销
马场乡、
大田乡建制设置茶马镇。新设置的茶马镇辖原马场乡行政区域和原大田乡达土村、大田村、兵务村、董箐村。将原大田乡新寨村、民族村划归
花贡镇管辖。
年均气温13℃,年降水量1588.2毫米。境内河流属
珠江流域。
2020年7月29日,被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