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公安局,根据《中共
高安市委、
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人民
政府职能转变和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2014〕23号)文件精神,保留高安市公安局,
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对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搜集、综合、研判、报送工作,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组织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四)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六)组织实施全市警(保)卫工作。
(七)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类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八)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高安居住、停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管理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组织实施全市监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机要通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工作。
(十三)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协助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管理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
(十四)规划、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实施公安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五)检查、监督和督察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公安民警良好形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机关设20个职能股室(办、队、中心):
(一)政工股(挂老干部办公室牌子)
负责办理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保管党委印章,拟写党委有关文稿,协助局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以及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全局政治思想、队伍建设工作和公安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警种抓好全局民警政治、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以及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负责民警警衔的办理和接收人民警察的备案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安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工作,拟写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公安统计、文电报刊、机要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公安局印章;负责局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局机关宿舍安全保卫等内务管理工作。
(三)户籍管理大队(挂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和行政服务办公室牌子)
指导管理全市的户籍工作;维护管理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发放全市居民身份证;切实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准确统计全市人口年报及各类户籍报表;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户籍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正确履行全市公安各项行政审批职能;监督检查全市户政窗口服务质量。
(四)法制大队(副科级,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负责对机关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审核呈报刑事、行政案件,指导、监督刑事、行政执法;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和复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法制调研、宣传、培训工作。
(五)情报大队(副科级)
负责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研判、报送工作;整合各类社会信息,组织调度动态管控;管理指挥调度警用情报信息平台等工作。
(六)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挂高安市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牌子)
组织、指导、检查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出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办案单位侦办有关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七)警务保障室
负责经费的预、决算、资金管理;管理全局固定资产涉案财物、枪弹、被装和装备;负责涉及本局有关政府采购方面事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和进展上报工作;管理行政性收费、罚没、暂扣等票据。
(八)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担负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预警以及案件侦察等工作;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基础调查、秘密力量建设、重点对象和阵地控制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受理、审核本市公民因私出入境申请;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等签证;对本辖区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游等实施管理;受理境外人员来本市定居的申请;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挂打击传销大队牌子)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层基础、技术和业务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设金融、财税、商贸、情报四个中队和办公室。
(十一)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重要场所和设施;组织、实施、指导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治安案件和重大的群体性纠纷;指导、管理全市内保科(股)、金融单位和巡防队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指导派出所的业务工作;组织指导由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设基层基础工作中队,内保工作指导中队,公共秩序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中队,保安监管中队。
(十二)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掌握全市的刑事犯罪动态;组织全市刑事案件侦察工作,负责全市八大类案件的侦破和盗窃一万元以上案件的侦破;负责组织全市“追逃”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打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指导、特情建设利用和刑事情报资料建档、使用工作。
设8个中队:技术中队、城南中队、城北中队、新街中队、大城中队、灰埠中队、杨圩中队、反侵财中队。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性措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依法处理辖区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侦查、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打击交通肇事违法犯罪活动;制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负责对摩托小型车辆及摩托车和农用车的注册和转籍,负责摩托车和农用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汽车类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提交、驾驶证的补发、换发;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做好全市道路交通设施、停车场(点)的设置规划和危险路段的排查,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报告;组织、参与和协调做好交通警(保)卫工作,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大队下设10个机关股室:办公室、政工股(挂宣传股牌子)、法制股、车管股、涉外股、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秩序股、交通设施股、交警指挥中心(挂科技股牌子)。
11个副科级中队:城南、城北、大城、华林山、新街、田南、灰埠、石脑、岗亭、事故、八景中队。
(十四)禁毒大队(副科级,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侦查和对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维护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归口毒品案件、涉毒人员的信息录入;组织、指导、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社区戒毒;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挂信访股、审计股牌子)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接待来访,阅处来信、办理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对财经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六)指挥中心(副科级,挂科技信息股牌子)
负责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负责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接受通过报警系统的举报、投诉和监督意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应急值班工作,接报和掌握全市重大敌情、社情、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重大治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动态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上报;负责对重大敌情、社情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负责全市重要部位、主要街道、首脑机关、金融网点、交通以及公共场所治安信息的监控;落实领导决策指令,协助指挥,在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警务活动中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协调本局涉及各单位、各警种、各部门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事宜的指挥协调;负责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的协调指挥;协助党委、政府指挥协调重大抢险救灾工作;部署指挥本市设卡、堵截、协查、通缉等紧急警务活动;协助本局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工作预案;组织对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的勤务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设技术中队、接警中队。
(十七)特巡警大队(副科级)
负责城区110处警工作,维护城区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打击现行涉恐案(事)件的现场犯罪行为;处置暴力性案件和应急突发事件。设城南、城北中队。
(十八)警察公共关系大队
组织策划有利于加强警民关系建设的各种活动,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公众形象;负责民调模拟测评工作,收集掌握民情动态,提高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组织、指导开展安全提示和防范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感。
(十九)宣传股
负责公安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活动;制订完善宣传制度和纪律;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涉警舆情的管控和引导,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十)消防大队
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检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消防力量专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实施对消防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另设纪委(监察组),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行政编制
市公安局行政编制539名,其中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323名,下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政法专项编制216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委1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交警大队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教导员1名,副教导员1名;下属11个中队队长、指导员各1名。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1个副科级中心主任1名。
现任领导
高安市公安局局长:胡金圣
其他机构
派出机构
(副科级)
瑞州派出所、筠阳派出所、大城派出所、八景派出所、英岗岭派出所、祥符派出所、石脑派出所、龙潭派出所、杨墟派出所、汪家派出所、伍桥派出所、村前派出所、上游派出所、东方红派出所、蓝坊派出所、上湖派出所、黄沙派出所、灰埠派出所、相城派出所、田南派出所、建山派出所、新街派出所、太阳派出所、独城派出所、荷岭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江西省建陶基地派出所、工业城派出所、大城开发区派出所、高安市公安局货车管理警务大队(挂在江西高安货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不定级)。
行政单位
高安市看守所(副科级)、高安市拘留所(副科级)。
事业单位
高安市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全额拨款。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民警队更名为高安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0名,全额拨款。
高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事业编制5名,自收自支。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