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店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下辖镇
高店镇位于岐山县南部,依原傍水。南接曹家镇北与蔡家坡镇隔渭河相望,东与安乐镇以石头河为界,西与陈仓区相毗邻。全镇总面积32个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一个居民委员会,5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万,其中农业人口2.46万。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
高店镇位于岐山县南部,依原傍水。南接曹家镇北与蔡家坡镇隔渭河相望,东与安乐镇以石头河为界,西与陈仓区相毗邻。
规模
全镇总面积32个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一个居民委员会,5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万,其中农业人口2.46万。
经济发展
高店镇境内以川、原为主,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利条件优越。全镇耕地面积22769亩,其中可灌溉农田22000亩,农业生产以小麦、玉米、蔬菜、猕猴桃为主,是全县重要的粮油基地和蔬菜、优质猕猴桃基地。境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优越,西宝南线横贯东西,陕汽、法士特专线公路及西星路、蔡五路贯通南北。镇内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企业发展迅速,2013全镇已形成机械铸造加工、医药化工、化纤纺织、食品加工四大产业。2006年,全镇共完成农村社会总产值98726万元,企业总产值97029万元,粮食总产值13741吨,新增劳务输出3410人,利用本地企业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94人,全年合同引资额5000万元,落实到位资金22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03元,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贯彻国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负责本乡镇的经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民负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本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
5、负责本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7、负责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本乡镇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新农村各项事业共同进步。
8、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促进本乡镇精神文明建设。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上访群众,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0、加强对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群众团体按照有关章程做好工作。
11、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乡镇人武部、党政办公室、组织纪检干事、工青妇干事、宣传统战干事、民政助理员、农村工作助理员、计生助理员、综合治理员、文教卫生助理员、镇村建设助理员、计划统计助理员、交通安全助理员、财政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社会事务所、财务服务管理站。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3 16:4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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