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乐,字长辅,渤海郡蓨县(今河北省景县)人。东魏大臣,大丞相
高欢侄子,仪同三司高香的儿子。
阳州公(高)永乐,是北齐神武皇帝(
高欢)的远房侄儿。
太昌初年,封为
阳州县伯,屡立功勋,进爵阳州县公,累迁
北豫州刺史。
河桥之战中,司徒
高昂(字敖曹)失利撤退。适时,高永乐把守
河阳南城。高昂奔至城下,
西魏追兵将到。高永乐不肯开门,高昂就被杀了。高欢因此大怒,杖罚高永乐二百下,其后撤了他
北豫州刺史职位,家产被没收。高欢问他为什么,高永乐回答说:“裴监为长史,辛公正为别驾,受大王委任托付,我连酒食不敢吃得太奢侈。”高欢便用他为
济州刺史,仍以裴监、辛公正为长史、别驾,并对高永乐说:“你只要不大贪,按道理稍稍取一点财利,也不必担心。”高永乐到州上任后,裴监和辛公正规劝他不接受,就打报告向高欢汇报。高欢把报告加封后,送给高永乐看。高永乐才知道二人确实十分清正,一并提拔重用。高永乐死在济州任上。朝廷追赠太师、太尉、录尚书事的职位,谥号武昭。没有亲子嗣位,以堂兄上洛王
高思宗之第二子高孝续为嗣,袭其爵位。
天保初年,改封为修城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