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高考试卷(高考试题全国卷),简称全国卷,是由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的、适用于全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的
高考试卷,目的在于保证人才选拔的公正性。
试卷特征
试卷分类
新课标Ⅰ卷
2024年使用范围
江苏、浙江、河北、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江西、安徽、河南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新课标Ⅱ卷
2024年使用范围
辽宁、海南、重庆、山西、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广西、贵州、甘肃、新疆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取消使用时间
新课标综合卷
2024年使用范围
山西、云南、西藏、河南、新疆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取消使用时间
全国甲卷
2024年使用范围
四川、西藏、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取消使用时间
全国乙卷
已不再使用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取消使用时间:
新课标全国Ⅱ卷
已不再使用
此套卷是指2020年及以前的(新课标)全国Ⅱ卷,不要将他与2023年及以后的新课标Ⅱ卷搞混。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取消使用时间:
自主命题
2023年自主命题地区:北京、天津、上海
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试卷,所有科目自主命题。
历史沿革
2007年
宁夏、海南、广东、山东进入新课标高考。开启了新课标全国卷命题的序幕,规范了样式,定下了基调。
宁夏、海南全部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语数英宁夏、海南共用一套试卷。副科宁夏用文理综合卷;海南副科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直至2019年。
广东、山东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2008年
江苏、上海进入新课标高考。
江苏、上海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宁夏进入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第二年,考查内容与题型趋于稳定。
2009年
辽宁、天津、安徽、福建、浙江进入新课标高考。
辽宁全部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语数英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题型与模式与全国卷相同,实质是全国命题的又一卷,直至2014年;综合与宁夏同卷,开始被称为新课标全国卷。
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2010年
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北京进入新课标高考。由于更多的省级行政区加入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2010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被广泛称为“新课标全国卷”。
黑龙江、吉林全部科目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陕西语文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湖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1年
河南、山西、新疆、江西进入新课标高考。
河南、山西、新疆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江西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2年
云南、内蒙古、河北、湖北进入新课标高考。
云南、内蒙古、河北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湖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3年
新课标全国卷分为新课标全国Ⅰ卷、新课标全国Ⅱ卷。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四川、重庆进入新课标高考。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四川、重庆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3年新课标高考卷使用情况小结:
河南、河北、山西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陕西语文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湖南、江西、湖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海南语数英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副科继续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辽宁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语数英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广东、山东、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北京、江苏、上海、天津、四川、重庆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4年
国家有关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2015年起,增加使用国家统一命题卷省份成为其中改革举措之一。
2015年
广西进入新课标高考,为最后一个进入新课标高考的省级行政区。
广西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江西语数英、山东英语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辽宁语数英开始新课标全国Ⅱ卷,不再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2016年
新课标全国卷分为新课标全国Ⅰ卷(全国乙卷)、新课标全国Ⅱ卷(全国甲卷)、新课标全国Ⅲ卷(全国丙卷)。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福建全部科目、安徽全部科目、湖北语数英、湖南语数英、山东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广东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英语听力自主命题与进行,使用听说测试模式。
陕西数英、重庆全部科目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不再自主命题。
四川语文及文综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不再自主命题。
陕西语文及综合由新课标全国Ⅰ卷转为使用Ⅱ卷。
云南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贵州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云南、贵州英语听力单独命题与测试。
广西全部科目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
2016年新课标高考卷使用情况小结:
安徽、湖北、福建、湖南、山西、河北、江西、广东、河南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全国乙卷)。
甘肃、青海、西藏、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重庆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全国甲卷)。
广西、云南、贵州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全国丙卷)。
山东英语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语数使用自主命题卷。
海南语数英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副科继续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四川语文及文综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数英及理综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7年
浙江、上海全部科目继续使用自主命题卷,其中副科使用单科卷,不再使用文理综合卷模式。
浙江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四川数英及理综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不再自主命题。
西藏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
2018年
山东语数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2020年
山东、海南、北京、天津进入新高考。全国卷新增新高考Ⅰ卷、新高考Ⅱ卷。新高考全国卷仅有语数英三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副科由各地自主命题,均为单科卷,不再使用文理综合卷模式。
山东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高考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英语听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单独命题与进行。
海南语数英转为使用新高考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天津全部科目继续使用自主命题卷。
浙江英语听力由新课标全国Ⅰ卷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2021年
新高考地区: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进入新高考。
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语数英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重庆语数英、辽宁语数英(听力不计分)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广东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英语听力继续自主命题与进行,使用听说测试模式。
老高考地区:
整合原新课标全国卷。新课标全国Ⅲ卷改称为全国甲卷,原新课标全国Ⅱ卷并入Ⅰ卷,合并称为全国乙卷。
广西、贵州、四川、云南、西藏全部科目转为使用全国甲卷。
安徽、山西、江西、河南、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全部科目转为使用全国乙卷。
2022年
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即新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已全面施行。除新疆、西藏外,已有29个省级行政区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
2023年
新高考地区:
由于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更新,新高考全国Ⅰ卷、Ⅱ卷分别改称为新课标Ⅰ卷、Ⅱ卷。
浙江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不再自主命题。浙江新高考英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1月英语第一次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单独命题与进行,6月英语第二次考试正常使用新课标Ⅰ卷。
辽宁英语听力开始计入总分,使用新课标Ⅱ卷。
老高考地区:
新增新课标综合卷。仅有文综、理综科目。因部分省级行政区的新教材改革与新高考改革进程不同步,为适应这一问题而设置的过渡期使用卷。
山西语数英(听力不计分)、安徽语数英、吉林语数英、黑龙江语数英(听力不计分)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理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云南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理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英语听力单独命题与测试。
西藏语文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综的政治、历史部分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数英、理综与文综的地理部分继续使用全国甲卷。
2024年
新高考地区:
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进入新高考。
安徽、江西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广西、甘肃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吉林、黑龙江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辽宁卷。
贵州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贵州新高考英语听力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1月英语听力第一次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单独命题与进行,6月英语听力第二次考试正常使用新课标Ⅱ卷的听力部分。
老高考地区:
整合原全国卷。原全国乙卷并入全国甲卷。
内蒙古、四川、陕西、青海、宁夏全部科目使用全国甲卷。
河南语数英(不含听力)使用新课标Ⅰ卷,副科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新疆语数英(不含听力)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2025年
山东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不再单独命题与进行。
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进入新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