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时亮(1529-1591),字工甫,又字敬吾,
南昌人。幼时好学,才华过人。据邹元标《明南京刑部尚书敬吾魏先生行状》载:“先生遂用经术显登乙卯举人,己未进士。”则魏时亮在1555年中举人,1559年中进士。历官中书舍人、
兵科给事中、
南京大理丞、
刑部尚书。曾出使
朝鲜。在出使朝鲜时,“却其女乐银币之餽。故事:诏至开读,王北面,使臣西向。先生与许公固争之,天威不违颜咫尺,吾何敢以一二人忝天王命,王不能夺,竟南面临之。时与国中人谭学,不能尽解,遗以明儒论学语,录国中人镌布之。嗣往者,国中人咸称昔时二天使亷而有礼,其不辱君命如此。”因器重人才开发,奖励后起之秀,广受众人称道。著作有《大儒学粹》存世。或以为魏时亮生卒年为(?-1985),误。据邹元标《明南京刑部尚书敬吾魏先生行状》载:“先生生嘉靖己丑,卒万历辛卯,享年六十三。”则其生卒年至为明晰,应以邹元标《行状》为准。
魏时亮,字工甫,南昌人。嘉靖三十八年
进士。授中书舍人,擢
兵科给事中。隆庆元年正月七日,有诏免朝,越三日,复传免。时亮以新政不宜遽怠,上疏切谏。寻以左给事中副检讨许国使
朝鲜。故事,王北面听诏,使者西面。时亮争之,乃南面宣诏。还,进户科
给事中,因列上
辽东事宜。已,请慎起居,罢游宴,日御便殿省章奏,召大臣裁决。报闻。兴都庄地八千三百顷,中官夺民田,复增八百顷,立三十六庄。帝从抚按奏,属有司征租,还兼并者于民。中官张尧为请,又许之。时亮极谏,不纳。
帝临朝,拱默未尝发一言。及石州陷,有请帝诘问大臣者。越二日,讲罢,帝果问石州破状。中官王本辄从旁诟诸臣欺蔽。帝愠,目慑之,本犹刺刺语。帝不悦而罢。时亮劾本无人臣礼,大不敬,且数其不法数事。疏虽不行,士论壮之。十月初,诏停日讲。时亮率同列言未冱寒,不宜遽辍。俄请以
薛瑄、
陈献章、
王守仁从祀文庙,章下所司。又言方春东作,宜敕有司释轻系,停讼狱,诏可。
隆庆二年七月言:“今天下大患三:籓禄不给也,边饷不支也,公私交困也。宗籓有一时之计,有百世之计。亟立宗学,教之礼让,禄万石者岁捐五之一,二千石者十之一,千石者二十之一,以赡贫宗,立为定制。此一时计也。各宗聚居一城,贫日益甚,宜令就近散处,给闲田使耕以代禄;奸生之孽,重行黜削。此百世计也。边饷莫要于屯盐,近遴大臣
庞尚鹏、
邹应龙、凌儒经理,事权虽重,顾往河东者兼理四川,往江北者兼理山东、河南,往江南者兼理浙、湖、云、贵,重内地而轻塞下,非初旨也。且一人领数道,旷远难周。请在内地者专责巡抚,令尚鹏等三人分任塞下屯事,久任责成,有功待以不次,则利兴而边储自裕。今天下府库殚虚,百姓困瘁,而建议者欲罄天下库藏输内府,以济旦夕之用。脱州郡有变,何以待之?夫守令以养民为职,要在劝农桑、清徭赋、重乡约、严保甲,而簿书狱讼、催科巧拙不与焉。”疏上,多议行。其冬,复疏言:“天下可忧在民穷,能为民纾忧者,知府而已,宜慎重其选。治行卓越,即擢京卿若巡抚,则人自激劝。督学者,天下名教所系,当择学行兼懋者,毋限以时。教行望峻,则召为祭酒或入翰林,以示风励。”下部议,卒不行。
三年,擢太仆少卿。初,
徐阶、
高拱相构,时亮与朝臣攻去拱。已而拱复入,考察言官,排异己者;时亮及
陈瓒、
张槚已擢京卿,皆被斥。时亮坐不谨,落职。万历十二年,用
丘橓、余懋学等荐,起
南京大理丞。累迁右副都御史,摄京营戎政,陈安攘要务十四事。寻请以水利、义仓、生养、赋役、清狱、弭盗、善俗七条课守令,岁终报部院及科,计吏时以修废定殿最。又请皇长子出阁讲学。历刑部左、右侍郎,拜
南京刑部尚书。逾年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