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定义中,魔鬼指引诱人犯罪的恶鬼;神话传说中指迷惑人、害人的鬼怪。
犹太教与基督教中的魔鬼来源于犹太人的圣经,也就是基督教的旧约。
谓原为上帝所造天使之一,因妄想与上帝同等而堕落,成为魔鬼。继续具有超人的本领,但专事抵挡上帝,并诱惑人犯罪,最终将于世界的末日被投入火湖受
永刑。
佛教之“魔”有两种:第一是指
魔罗,即
第六天魔王,是居于天界第六天(
他化自在天)之天人,喜欢阻碍修行者修道;典籍记载其曾对悟道前之佛陀施以诱惑。第二种是泛指阻碍修行者悟道之有形无形外在内在事物、障碍、扰乱、破坏,又称“魔”、“障”。
1、魔王撒旦:英文中的“
devil”和“demon”都可中译做魔鬼,但当以
大写字母开头的“Devil”表示时,则属
专有名词,指那魔王撒旦。“demon”来自
希腊语中的“daimon”,原意为“神”,后来被贬低使用,以表示
鬼王的奴仆。魔鬼一词有说谗言,中伤人,
诽谤者,恶魔之意。
2、撒旦:原为希伯来人和亚兰人所使用的魔鬼名称,
新约时代仍用此名。原为反对者,敌对之意,
希腊文之英译为en:Satan。有说称撒旦原为侍奉神的天使,但受想超越神的野心而堕落变成魔鬼。
4、大龙:希伯来语,英译为Tannin,有残忍,吞噬之意。中译有野狗,大鱼,大蛇等。新约希腊语英译为en:Dragon,中文译为龙。此处所指之龙,与中国传说之龙当然不相同。
基督教《圣经》《
约翰一书》第三章第八节则说:“犯罪的便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
约翰一书》三章8-9节: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
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
雅各书》四章7-8节:故此,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
《南史·梁纪中·武帝下》:帝曰:“斯魔鬼也。酉应见卯,金来克木,卯为阴贼。鬼而带贼,非魔何也。孰为致之。酉为口舌,当乎说位。说言乎兑,故知善言之口,宜前为法事。”
《
不列颠百科全书》说:“在
启蒙运动中,哲学家与神学家设法把魔鬼的形象从意识观念中抹去,认为魔鬼不过是中世纪神话虚构出来的东西。”
罗马天主教会对此作出回响,在第一次梵蒂冈
大公会议(1869-1870)上确认教会相信魔鬼撒旦的存在,在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1962-1965)上重申这一点,不过语气温和多了。
《不列颠
百科全书》说:“
自由主义基督教神学倾向于把圣经里对撒旦的描述,当成对邪恶的一种‘拟人化描绘’,认为撒旦并非真正存在,只是虚构出来,象征宇宙中的邪恶情况和程度而已。”论到基督
新教的看法,这本百科全书又说:“现代自由主义基督新教信仰倾向于否认魔鬼是一个实际存在的
灵体。”
诸神有善有恶,却没有一个操纵一切的罪恶之神。两地的哲学家都主张世上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法则。
恩培多克勒认为“爱”与“斗争”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
柏拉图则认为世上有两种精神,分别是善和恶的本源。乔治·米努瓦在《魔鬼》一书中说:“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
异教信仰并不主张有魔鬼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