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麟(1899年-1995年3月9日),辽宁省海城县人。
鲍贵卿之侄。历任陆军第四协第八标第一营右哨哨官,安徽大芜镇守使署委员,黑龙江督军署卫队营第一连连长。1918年,鲍毓麟考入东三省讲武堂,毕业后历任吉林督军公署副官,吉林步兵补充团第二营营长,“剿匪”军第一路军第二营营长,吉林陆军混成第六旅步兵二团三营营长,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少校副官,吉林山村游击队第一大队长、代理总队长,东北陆军步兵第七十九团团长、第四十七旅旅长。1928年任东北陆军步兵二十五旅少将副旅长,东北陆军讲武堂军事政治训练班总队长、代教育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1928年6月4日,
张作霖退出北京时留其旅拱卫京城。后经协议,鲍率旅撤出北京。6月8日,正当鲍率队撤离时,被第三集团军
韩复榘部缴械。后经交涉,鲍本人及旅中的东北籍官兵被遣返奉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天津文史馆馆员。
鲍毓麟,又名鲍书徵,字育才,系鲍贵卿四兄鲍贵祥之子。光绪三十二年(1906),离家多年的鲍贵卿返乡祭祖,在给族人带来极大喜悦的同时,也带走了聪颖的侄儿鲍毓麟,欲亲自将其培养成才而为家族增光添彩。
民国三年(1914),鲍毓麟即到“帅府”出任副官;民国五年(1916),转调吉林督军府任副官。民国八年(1919),东三省陆军讲武堂正式开学,鲍毓麟得以成为其第一批228名学员中的一员,与
张学良、张廷恒、高胜岳等为同学。次年2月毕业后,回到吉林,历任第一补充旅的连长、营长、团长,参加了
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晋升为旅长。民国十九年(1930)9月,鲍毓麟任北平市公安局长,兼警官高等学校校长;民国二十二年(1933)9月,转任行营中将委员,国民党中央参议院中将参议。民国三十七年(1948)12月,充任北平市参议员,在此期间曾掩护过中国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并为和平解放北平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
1954年5月,鲍毓麟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82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此后,鲍毓麟加入民革,任天津市文史馆馆员。1984年移居美国。1995年3月9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