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文》是唐代文学家
韩愈创作的一篇散文。文章第一段交代了祭鳄鱼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第二段叙述鳄鱼从被驱出境到重来盘踞的缘由,第三段从侧面陈述不容鳄鱼猖镢的原因,表明与鳄鱼势不两立的态度,第四段叙述若不服驱逐将赶尽杀绝的坚决态度。因鳄鱼为害,作此文劝戒鳄鱼搬迁,实则鞭笞当时祸国殃民的藩镇大帅,贪官污吏。这篇文章文意为民除害,是一篇条达、顿挫,宽紧相济,气雄势深的文章。
作品原文
鳄鱼文
维年月日1,潮州刺史韩愈2,使军事衙推秦济3,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4,以与鳄鱼食5,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6,罔绳擉刃7,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8,况潮岭海之间9,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10,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11,神圣慈武12。四海之外,六合之内13,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14,扬州之近地15,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16,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17,争为长雄18。刺史虽驽弱19,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20,伈伈睍睍21,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22,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23,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24,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25,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26,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之所以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
刺史受天子之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却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的牲畜、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胆敢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软弱无能,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争辩明白。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你就听刺史我说: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鲸、鹏,小至虾、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类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移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移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作战,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你们可不要后悔啊!
创作背景
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
唐宪宗,几乎被杀,
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
新唐书·韩愈传》,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在元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写下了这篇《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但此传说固不可信。
关于题名,一作《祭鳄鱼文》。
林云铭《韩文起》:“文中只用‘告’字,并无‘祭’字。故李汉编入杂著,不列祭文卷内。后人不知此意,把题目硬添一‘祭’字。今依李本为确。”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名家点评
明代
茅坤《
唐宋八大家文钞》:“词严义正,看之便足动鬼神。”
明代
郭正域《
韩文杜律·韩文》:“韩公前身当从神道中来,其精神通鬼神而走风雷。”
清代
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昌黎全集录》:“《周书·大语》之遗。羊豕以食之,礼也;导之归海,仁也;不听则强弓毒矢随其后,义也。享其礼,感其仁,畏其义,安得不服!”
清代
吴楚材、
吴调侯《
古文观止》:“全篇只是不许鳄鱼杂处此土,处处提出‘天子’二字、‘刺史’二字压服它,如问罪之师,正正堂堂之阵,能令反侧子心寒胆栗。”
清代
蔡世远《
古文雅正》:“公至末年,道气益壮厉,文益雄搜,读此可见。公守潮州,潮人思仰之甚,故凡山水皆以公姓为号。此以见振古人物,小用之则小效,诚心实政,自足感人。山水易名,流风百世,伟哉!”
清代过珙《古文评注》:“全在提‘天子’二字压倒在前,然后转入刺史,正面处处明是奉天讨罪,何等义正词严。中幅劝勉一番,令其从容悔过。鳄虽冥顽,不得不倪首远退矣。然非平日实有一片忠爱心肠,可以通诸天地鬼神,虽有此篇妙文,未必感格乃尔。”
清代
浦起龙《古文眉诠》:“此传檄之体,架格略如《周语》晋文请隧篇,而纵处辞约,擒处辞峻。革异类者,令贵肃之。”
清代
林纾《韩柳文研究法·昌黎文研究法》:“向与及门高生论《鳄鱼文》,最有工夫在能用两‘况’字。‘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是为终鱼出脱,归罪后王之弃地,故不管鳄鱼之涵淹卵育。‘况禹遗迹所掩扬州之近地’,以牛女分野,潮阳亦属扬州。且天子有命,刺史有责,其势万不足以容终鱼。两‘况’字一纵一收,却用得十分有力。篇中凡五提‘天子之命’,颇极郑重。然在当时读之,自见其忠;自后人观之,不免有呆气。试问鳄鱼一无知嗜杀之介虫,岂知文章?又岂知有天子之命?且鳄非海中之物,半陆半水,在斐州恒居苇阳之间,断无能驱入海之理。后此陈文惠通利潮州,鸣鼓戮鲜于市,且为文告之,欧公至引之于神道碑中,尤堪捧腹。吾乡某先达,恶白鹭晚噪其庭树,且日遗矢污人,因陈橄树间,驱之令去,而晚噪遗失如故。天下以文章喻庶物,难哉!”
作者简介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州)人。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贞元八年(792)进士。曾任国子博士、刑部侍郎等职,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后官至吏部侍郎。卒谥“文”。倡导古文运动,其散文被列为“
唐宋八大家”之首,与
柳宗元并称“
韩柳”。其诗力求新奇,有时流于险怪,对宋诗影响颇大。有《
昌黎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