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创作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51年。塞林格将故事的起止局限于16岁的中学生
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时间内,并借鉴了
意识流天马行空的写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
内容简介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 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创作背景
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刚刚赢得了二战的胜利,成为了一个政治、经济和军事大国。在这样的时期,“纽约”就是美国实利主义社会的一个代表。它象征着最“假模假式”的一切,人们的精神生活是一片荒原,没有人在意别人的感受。
人物介绍
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麦》的故事情节时间跨度很小,对于社会现实的批判力度却很大。异化是现代社会的重大问题,是现代社会中人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现代哲学的重要概念。在现代工业文明及后工业文明里,技术挤压着人的原始生活空间,提高了人的感官的自由系数,却降低了人的精神的自由系数。人迷失了自我,泯灭了自我,向着“非人”的异化状态沦落,而社会也向着物化的异化状态跌落。异化问题的核心维度是价值的维度,人是目的、人是价值的尺度这样的古典哲学命题受到了挑战。然而,道德作为考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尺,关系着人学目的论中终极价值的内部结构与内部机制,也应该成为异化问题的重要操作性维度。
《麦》表现的社会是一个异化的社会,也是一个道德堕落的社会。在这种社会范围内的整体性的堕落中,个体的堕落有可能在表层的堕落之下蕴含着深层的反堕落和道德的信息,有可能具有积极的内涵。霍尔顿以其自身的堕落揭示和反抗着异化社会中道德的堕落。在其堕落中可以窥见某种道德性,他所展示的是堕落行为里的道德,一种堕落的道德。
《麦》所表现的社会现实是商业社会的社会现实。在商业社会中,利益关系在社会意识中得到了空前的强调而实现了影响的最大化。由于利益关系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强调,思想关系与情感关系退居幕后,思想感情连结所需要的真诚淡漠了,往往可以促进个体利益的虚伪则大行其道。虚伪的作风愈演愈烈,成为商业社会人际关系的重要特征。在麦田中奔跑的孩子随时可能不慎跌落悬崖,这象征着纯真者时刻面临社会性道德堕落的威胁,他们有可能陷于异化的道德泥潭中不能自拔,他们有可能受到当时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的腐蚀而迷失本真的自我,在道德异化的危机中走向身份的异化。而霍尔顿梦想着成为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在这里,霍尔顿将自己定位为一位道德上的救世者,表达了他不满于当时社会中道德的堕落。
艺术特色
这部小说的艺术魅力在于作者把重心放在对人物心理的深度剖析上,他以细腻而探析的笔法,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主人公霍尔顿的矛盾心态,描绘出霍尔顿复杂的精神病态。国内外分析霍尔顿精神病态的文章很多。德国学者汉斯·彭纳特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着力剖析了霍尔顿的孤独。他认为霍尔顿心中有两个世界:——个是由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以及妓女孙妮等人所代表的丑陋世界。另一个则是由弟弟艾里、妹妹菲比以及修女等人所代表的纯洁、美好世界。霍尔顿因为发现后一种世界的日渐消失而感到孤独。国内评论家罗世平认为霍尔顿在纽约游荡的三天中企图消除他与同胞、社会之间的隔膜,试图达到一种超越自我中心的境地。但事与愿违,霍尔顿所去之处似乎都有一种无形的墙将他与别人隔离开,使他始终只能在社会的围墙外游荡而不能与社会合为一体。罗世平写到:“霍尔顿为克服隔离感而产生的痛苦,又试图退化的知觉尚未产生的合一状态,即人诞生前的状态。他渴望能返回象征自然、黑暗的子宫。然而,霍尔顿似乎只能在幻想中寻求这种退化性的合一状态。他幻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关小说的结尾也是评论家争论较多的部分。一些评论家们认为霍尔顿历经矛盾、抗争,最终回到社会。尽管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精神崩溃,但他最终认清了人生成长的历程,适应了社会。评论家波尔曼指出:“霍尔顿知道事物将不再和从前一样……,他知道他的周围发生了雪崩似的变化。”在小说的最后一幕场景中,在中央公园里,当霍尔顿看到菲比骑着木马玩耍时,他的内心得到了安慰,我们也知道他长大了。”
而另外一些评论家则对小说的结尾持悲观态度,他们认为故事在霍尔顿精神崩溃的悲哀中结束,因为霍尔顿无法解决他所面临的种种社会问题,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逃避。国内评论家方成在其文章“逃避·探亲·反抗·绝望——论美国文学中儿童形象”中指出:“霍尔顿是自觉的逃避者,其反抗充满着失望和无奈……。霍尔顿的结局是彻底的人生绝望,以致精神崩溃,被送进精神病院。”
塞林格在这本书中采用了第一人称限制视角,故事的讲述只限于霍尔顿的心理活动或感觉范围之内,而霍尔顿却是一个正在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17岁的青少年,是一个对周围世界没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书中第一章,他面临失学的危险,可他照样观看橄榄球比赛,甚至想到“我还是击剑队的领队,真了不起”。其实,他这个领队只是一个专管杂务的小跑腿儿,因不谨慎弄丢了比赛用的所有装备,不但害得大家不能比赛,而且他自己也遭到众人的白眼,他本应感到自责,但他的反应却是“说起来,倒也挺好玩呢。”他离开学校在外游荡,没有任何目标和方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塞林格独具匠心地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说者,极大地否定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美学观念。传统的美学观念认为美是文艺作品固有的属性,是人的审美体验凝聚的表现形式。艺术作品作为美的形式的创造既包含艺术形象对现实的再现,也包含艺术家对现实的审美意向和审美评价。艺术生产的目的在于以升华了的审美体验去陶冶灵魂,给人以纯粹的审美享受。艺术作品应创造美的氛围,美的形象,美的理想,使其具有感人的魅力、永恒的价值以及一种和谐、统一的整体形态。而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却与这样的审美对象相去甚远,他是一个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的青少年,价值观念尚未完全形成,理性世界一片混乱。
读者通过霍尔顿的视线看世界,不自觉地被他的态度所牵引,正如华莱士·马丁曾指出的:无论我们决定将叙述者所写的东西如何分类,我们都依靠叙述者的肯定加以判断,叙述者代表判断事物的准则。在霍尔顿的眼中,成人的世界是虚伪、肮脏、“假模假式”的,他希望能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去保护孩子,不让他们受到污染。在他看来,“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这“真正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霍尔顿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觉得和妹妹聊聊天、怀念死去的弟弟是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对他来说是“真正的东西”。这一方面反映了霍尔顿害怕长大,讨厌成人世界,希望保护比他更小的孩子,使他们不要受到成人世界的玷污;另一方面可见霍尔顿并没有给读者一个明确的答案,他在此布了一个未定点,留下了一个“空缺”以待读者的填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对这“真正的东西”作出自己的评判。这打破了过去那种和谐、有机、意义单一明晰的封闭的文本结构,文本不再是某种确定意义与价值的载体,需要读者也参与到作品无限延续的游戏中,充分调动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文本设计一种意义,完成向“所指”的不断趋近。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顿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
作品影响
麦田里的守望者从1951年出版以来给全世界无数彷徨的年轻人心灵的慰藉。小说一问世,霍尔顿这个对虚伪的周围环境深恶痛绝的少年形象竟然被千万读者看成是迷人的新英雄,文中的崇尚自由的亲切语言受到热烈欢迎。并且这本小说反映了二战后美国青少年矛盾混乱的
人生观和
道德观,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和处境。主人公霍尔顿那种没有清楚目的的反抗,是当时学生和青少年的典型病症。《麦田里的守望者》发表后,大中学学生争相阅读,家长和教师也视小说为“必读教材”,把它当作理解当代青少年的钥匙。
《麦田里的守望者》领导了美国文学创作的新潮流,它使得思想贫乏、感情冷淡的五十年代的美国人为之倾倒,这个时期完全可以称作超于文学定义的“塞林格时代”。本文剖析了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从憎恶虚伪、追求纯真到最终屈从社会现实的心路历程,揭示二战后美国青少年一代孤寂、彷徨、痛苦的内心世界。
这部小说最初得到二战后那一代美国大学生的欢迎。然后,不管家长或图书馆长怎么看待这本书,大量的中学生也开始想搞到这部小说来读——因为阅读过它成了一些学校帮派的入门通行证。这种风气尽管说起来已相当遥远了,不过仍有人会回忆起来,《
新共和》的作者John B. Judis讲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曾在关灯之后打着手电筒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老塞林格迷在透露自己的老资格身份——关灯之后读书并非意味着好学,而是代表对就寝制度的反叛;而且,塞林格本人就曾在军事学校里冒着违反军纪的危险,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写作的。所以,“用手电筒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就是塞林格的真正粉丝纪念他的最好办法。
虽然塞林格写这本小说的本意是只限于展现成人的虚伪与青少年的无辜与叛逆情怀。但愤世嫉俗的追随者比革命导师更激进。1980年,
马克·大卫·查普曼在纽约杀害了“甲壳虫”乐队主唱
约翰·列侬。他对外界说,他杀列侬的原因都写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了。另一种传说是,记者探监时曾听到他喃喃自语:“我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他认为他杀的并不是偶像列侬,而是杂志封面人物。也许他认为,任何偶像都必须像
塞林格那样远距离启示大众,频频出现在杂志封面未免太庸俗了(像塞林格那样登上一次《时代》封面也许是可以让革命青年接受的)。几个月后,约翰·大卫·欣克利向
里根总统开枪,事后在他的旅馆房间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记者再次将小说与谋杀联系起来,但后来总算有传说表明杀手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影星
朱迪·福斯特的青睐。
出版信息
该书最初是1951年由Little, Brown and Company出版社出版的。
这部长篇的创作源于他的短篇小说《冲出麦迪逊的轻度反叛》。《冲出麦迪逊的轻度反叛》是他1941年投给《
纽约客》杂志的稿件。 《纽约客》的编辑当时就喜欢上这篇小说,但担心这部作品会鼓励青年学生逃课,所以压了5年,直到1946年才正式发表。此后,塞林格在《纽约客》上发表了多个短篇小说,包括引起文学界关注的《香蕉鱼的好日子》(1948)。从1949年开始,塞林格只在《纽约客》上发表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于1983年被引入中国,译林出版社和
漓江出版社均于该年出版了中译本,译者为
施咸荣,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Catcher”,原意是棒球队的“捕手”,由于1983年时,棒球运动在中国内地不为大众所熟悉,“Catcher”被译作“守望者”。此后中国内地的绝大部分译本均沿用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名,并因为“守望者”一词的中文含义,经常在表达终极关怀的主题时被引用,产生了广泛的衍生传播。
作者简介
塞林格全名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1919/1/1——2010/1/27)享年91岁,1919年生于美国纽约城,父亲是做奶酪和火腿进口生意的犹太商人,家境相当富裕。
塞林格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
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1936年,塞林格在军事学校毕业,取得了他毕生唯一的一张文凭。从1940年在《小说》杂志上发表他的头一个短篇小说起,到1951年出版他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止,在十余年中他共发表了二十多个短篇,有些短篇还在《老爷》、《纽约人》等著名刊物上发表,使他在文学界有了一点点名气。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则使他一举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