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溪事件是一起发生于
台湾荷西殖民时期1629年的麻豆社台湾少数民族反抗荷兰殖政府横征暴敛之起义事件。
麻豆溪事件是一起发生于台湾荷西殖民时期
1629年的麻豆社台湾少数民族反抗荷兰殖政府横征暴敛之起义事件。
1629年,第三任台湾长官
彼得·奴易兹派遣62名荷兰士兵深入麻豆社搜捕“汉人海盗”,但麻豆台湾少数民族由于对荷兰殖民者杀害他们同胞、要求献地,并且强迫当地青少年服劳役早有不满,但又不得不屈服于荷兰殖民者的武力,因此原住民一边假装协助,但另一方面却运用对当地地理的认识,使荷兰士兵毫无所获。
一日黄昏,62名荷兰士兵结束搜索行动,归途时经过麻豆溪,陪伴搜索的台湾少数民族便替士兵们拿枪,并背着他们帮助渡河,荷兵不疑有他,到了半途,所有的台湾少数民族忽然蹲下,将身上的荷兵推入水中,并顺势将他们强压吃水,所有的荷兰士兵全数淹死。
长官奴易兹闻此惨剧大为镇怒,但因
滨田弥兵卫事件缠身,因而耽搁下来。及至普特曼斯继任之后,由于先前的
料罗湾海战失利,又遭海盗
刘香袭击
热兰遮城,遂于麻豆溪事件发生后六年的
1635年展开报复,11月23日,普特曼斯亲率4500名荷兰部队及2000名新港社台湾少数民族攻打麻豆社,在普特曼斯的命令下,荷兰士兵见人就杀,第一天杀死麻豆社台湾少数民族战士260名。普特曼斯并下命令烧毁所有住家,计有三千余户房子全毁。及至12月19日,麻豆社终于向荷兰人投降,并表示他们愿完成接受荷兰政府统治。
之后荷兰人借由此次军事行动,东征西讨,最后迫使萧垅社、大目降(今
新化镇)、贝加溜湾(今安定乡)、哆啰国(今东山乡)和
小琉球等社投降。直至
台湾荷西殖民时期末期,台湾少数民族仍未完全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