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越
越共早期革命领导人,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原主席
黄国越(越南语:Hoàng Quốc Việt,1905年5月28日-1992年12月25日),男,京族,越南北宁省北宁市塔梂坊人,越共早期革命者,党和国家领导人。1928年参加革命,参与工人运动,曾因参加革命活动时被捕,后被法国殖民者当局流放至昆仑岛。1941年5月在越共一届八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1945年8月参与领导八月革命,然后被党中央派往南方,巩固建设革命政权,拓展民族统一战线,1950年1月当选为越南总工会主席。在1951年2月的越南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60年9月在越共三大会议上,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任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77年1月当选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
人物生平
1928年,参加印度支那共产党前身组织青年革命同志会;
1929年,因参加革命活动暴露后,被老板赶出工厂,随后被组织安排到南圻地区进行秘密革命活动;
1930年,在从南部赶往北方参加共产主义组织联合会议的途中,被法国殖民者逮捕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流放到昆仑岛
1930年10,在党的统一会议后,任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
1936年底,获释后,返回河内开展工作;
1937年,任北圻地区党委书记;
1938年初,被法国殖民主义者驱逐出河内,到北宁北江开展工作;
1941年5月,在越共第一届八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1945年8月,在全国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与党中央一起领导八月革命;然后,被党中央派往南方,帮助巩固当地革命政权,扩大民族统一战线;
1950年1月,在越南工会第一届大会上,当选为越南总工会主席;
1951年2月—1957年,在越共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负责民运与前线工作,并担任越南总工会主席;
1960年9月,在越共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担任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担任越中友好协会主席;
1961年2月,越共第三届、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总工会(现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二届、第三届主席;
1977年1月,当选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
1983年5月,在越南祖国阵线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
1992年12月25日,去世。
越共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1930年2月);越共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60年-1976年);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1950年-1978年);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1977年-1983年);越南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国会代表。
人物评价
“黄国越同志充分体现了真正越南共产党人的所有高尚品质,战胜了法国殖民者的严刑拷打,始终发扬勤俭廉正、至公无私的道德品质,服务于越南党、民族和工人阶级的崇高事业。”——(时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善仁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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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