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中(1889—1959),亦名士申,教育家,
哲学家。字光卿,号离明,高城人。1918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被聘为北京大学、朝阳大学讲师。1922年赴英国留学,先后在爱丁堡人学、剑桥大学研究教育、哲学,获硕土学位。1927年秋在上海暨南大学任教务长,1928年任湖北省民政厅书兼国民党湖北省党务训练所第二期教官和武昌大学筹备委员。1930年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教育学院院长。1933年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代理常务次长,高等院校教科书图书审查委员。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恩施、重庆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主任委员、中央统计局专员、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四川大学教育系主任、四川师范学院院长、国民参政会一至四届湖北省参政员。1943年3月参加三民主义青年团湖北支团团员代表大会,当选为监察委员。担任湖北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讲师。1946年底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参加制宪。后去台湾,1948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兼政治大学教授。著有《述老》《比较伦理学》《教育哲学》《中国教育史》《中国哲学通论》《街子名学》《概然论》等书。
黄建中6岁就读私塾,12岁出外就学。成童之后,入随县高等小学、德安府中学就读。1913年进人北京私立明德大学政治经济科学习。1914年考入国立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哲学门。1917年毕业后留校任补习班教师,兼任朝阳大学讲师。蔡元培兼任国史编纂处处长时,曾任该处辑员。1919年,与段锡朋、许德等人创办《国民杂志》,被推选为主编。1921年秋,以官费赴英国留学。初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教育、伦理。继入剑桥大学研读哲学。1925年秋,赴爱丁堡出席第一次世界教育会议。旋回国,任北京国立女子大学教授,兼任北京大学讲师,并先后任中国大学、民国大学教授。1927年夏,受聘为上海国立暨南大学教务长,制定道德科学、军事、政治及职业五种训练为教学方针。1928年夏,任湖北省政府民政厅秘书,兼武汉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同年12月,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参事。1929年4月,任教部高等教育司司长。11月,兼代教育部常务次长。1930年2月,调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主持出国留学会考,扩充公共科学馆,创设高级中学、教育学院。1932年5月,辞教育厅厅长职。同年8月,任国立中央大学教授兼教育学院院长。1934年12月,再入教育部任高等教育司司长,奉命拟定国防教育高等部分5年计划。1938年1月离职,任国立四川大学教授兼师范学院院长。同年6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2年7月,任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同年冬,奉命到恩施,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主任委员,并兼教育学院讲座。1943年9月,返回国立四川大学,任教授。1945年4月,连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5月,在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监察委员。10月,应蒋经国之聘,任中央干部学校研究部教授兼教育组主任。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央干部学校与中央政治学校合并为国立政治大学,仍任教授。同年冬,遴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春,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5月去台湾,受为台湾师范学院教授,后参加立法工作和台湾经济计划的制订。著有《比较伦理学》、《教育哲学》、《中国哲学通论》、《中国哲学史》(上卷)、《黑格尔教育思想》、《老子道术诠论》、《阳明心学批导》、《股周教育制度及其社会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