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
明代官员
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擢河南左参政。南阳多流民,拊循使复业。
明代官员黄泽
黄泽,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擢河南左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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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五十二》
黄泽,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擢河南左参政。南阳多流民,拊循使复业。
尝率丁役至北京,周恤备至。久之,调湖广。仁宗即位,入觐,言时政,多见采。宣宗立,下诏求言。泽上疏言正心、恤民、敬天、纳谏、练兵、重农、止贡献、明赏罚、远嬖幸、汰冗官十事。其言远嬖幸曰:“刑余之人,其情幽阴,其虑险谲。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大巧似愚。一与之亲,如饮醇酒,不知其醉;如噬甘腊,不知其毒。宠之甚易,远之甚难。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所以防患于未萌也。涓涓弗塞,将为江河。此辈宜一切疏远,勿使用事。汉、唐已事,彰彰可监。”当成祖时,宦官稍稍用事,宣宗浸以亲幸。泽于十事中此为尤切。帝虽嘉叹,不能用也。其后设内书堂,而中人多通书晓文义。宦寺之盛,自宣宗始。
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复上言平阳、丽水等七县银冶宜罢,并请尽罢诸坑冶,语甚切。帝叹息曰:“民困若此,朕何由知?遣官验视,酌议以闻。”泽在官有政绩,然多暴怒,盐运使丁鎡不避道,挞之,为所奏。巡按御史马谨亦劾泽九载秩满,自出行县,敛白金三千两偿官物,且越境过家。遂逮下狱。正统六年黜为民。初,泽奏金华、台州户口较洪武时耗减,而岁造弓箭如旧,乞减免。下部议得允,而泽已罢官逾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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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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