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常指黑五类子女,也就是地、富、反、坏、右(即地主、富农、
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文革初期,在
血统论观念的影响下,黑五类或黑七类子女在入团入党、
毕业分配、招工、参军、提干恋爱和婚姻等方面都受到歧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全面的否定,
家庭出身的概念逐渐淡漠,“黑五类”这一政治用语也不再使用。
“黑五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常指黑五类子女,也就是地、富、反、坏、右(即地主、富农、
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
1979年1月11日 中共中央作出《
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家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
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
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