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巡抚
清朝末期在黑龙江省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黑龙江巡抚,为清朝末期在黑龙江省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简介
官名。黑龙江省行政次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北地区建立行省制,分别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各置巡抚一人,并加副都统衔。惟以东三省总督为三省最高军政长官,总督于三省之内分别设立行省公署。黑龙江巡抚作为全省行政次官,协助总督处理省内公务,并与总督联衔具折奏报本省应奏事件。参见“东三省总督”。
历任巡抚
段芝贵(1907年)
程德全(1907年—1908年)
周树模(1908年—1911年)
宋小濂(1911年—1912年)
程德全(1909年—1910年)
参考资料
黑龙江巡抚.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4 16:57
目录
概述
简介
历任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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