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乡隶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管辖。位于市境中部,西北濒临嫩江,北靠齐齐哈尔市区。乡政府位于南市郊齐富公路东侧。中华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隶属
龙江县管辖。
1945年“九三”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管辖。1948年3月并入龙江县,同年5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翌年隶属农村区管辖。1958年12月,设置光荣管理区和龙沙园艺农场,1961年8月合并成立龙沙农业分社,1965年改为龙沙公社。1984年1月,将龙沙公社改为龙沙乡。2001年将龙沙乡撤销,其行政村归
大民镇管辖。龙沙乡属近郊乡。
朝鲜族聚居的明星村,主要种植水稻。乡办工业有砖厂、化工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750万元。全乡总面积27平方公里,有耕地1.7万亩,以生产蔬菜为主,蔬菜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