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跳水冠军赛
2017年举行的全国跳水冠军赛
2017年全国跳水冠军赛暨第十三届全运会预选赛于5月13日至19日在武汉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设置项目
2017年全国跳水冠军赛设置了男子和女子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个人全能、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男女混合双人3米跳板、混合双人10米跳台、混合全能以及团体等17个项目的比赛。
赛程安排
13日
10:00 女子10米跳台预赛
女子10米跳台半决赛(A、B组)
15:00 男子双人3米跳板决赛
19:00 女子双人3米跳板决赛
14日
10:00 男子3米跳板预赛
男子3米跳板半决赛(A、B组)
16:00 男子双人10米跳台决赛
19:00 女子10米跳台决赛
15日
10:00 女子3米跳板预赛
女子3米跳板半决赛(A、B组)
16:00 女子双人10米跳台决赛
19:00 男子3米跳板决赛
16日
10:00 男子10米跳台预赛
男子10米跳台半决赛(A、B组)
15:30 男女混合全能决赛
19:00 女子3米跳板决赛
17日
10:00 男子1米跳板决赛
15:00 女子1米跳板决赛
19:00 男子10米跳台决赛
18日
10:00 女子个人全能决赛
16:00 男子个人全能决赛
19日
10:00 男女混合双人3米跳板决赛
11:30 男女混合双人10米跳台决赛
比赛成绩
男子双人3米板
男子双人3米板争夺非常激烈,五跳过后,广东队的许泽炜/陈林海暂列第一,他们领先第二名安徽队的王鹏/王自豪5.7分。最后一跳,许泽炜/陈林海出现严重失误,名次下滑至第六位,王鹏/王自豪发挥稳定,最终夺得冠军,上海队老将李世鑫孙知亦获得亚军,广东组合吴鲁贤/吴子健获得铜牌。
女子双人3米板
女子双人3米板,河北队的王涵搭档贾东瑾一路领先,最终夺得冠军,江苏队的屈琳/孙梦晨获得亚军,山东组合杨睿琳/张昊琳获得季军。
女子10米跳台
14日晚,被称为中国女子10米跳台最值得期待的新星、13岁小将张家齐摘得2017年全国跳水冠军赛女子10米跳台冠军,实现该项目的卫冕。
男子双人10米跳台
男子双人10米跳台决赛中,代表四川队出战的国家跳水队队员邱波、杨健组合获得该项目冠军,里约奥运会男子10米跳台和双人10米跳台双料冠军陈艾森搭档广东运动员黄博文获得亚军。
男子三米板
谢思埸发挥出世界顶尖级选手的水准。第一跳结束就稳居得分榜首位,最终以超过570分的得分夺冠。何超则属于正常水平发挥,以535.5分夺得亚军。陕西队杨昊位列第三。
女子双人10米跳台
女双10米台决赛中,广东海印队组合林盼盼/林静在跳完前三个动作后,暂列积分榜头名。张蕊/索咪娅在第四跳成功反超,并在最后一跳中稳定发挥顺利夺冠。北京水立方队13岁小将张家齐程思语搭档夺得季军。
男女混合全能
男女混合全能决赛,北京水立方的王安琦/连捷发挥出色,以413.10分夺得冠军,天津队的朱勇鑫/陈叶源以391.60分获得亚军,海军队的李升/张㼆以384.45分获得季军。上海队的老将火亮搭档缪雨琪以379.35分排名第五。
女子3米跳板
女子3米跳板决赛中,中国跳水梦之队新“一姐”施廷懋凭借总分404分强势夺冠,河北老将王涵以391.1分摘得银牌,广东运动员吴春婷以380.55分摘得铜牌。
男子1米跳板
男子1米跳板决赛。凭借着近36分的巨大优势,来自广东海印队的彭健烽力压世界冠军李世鑫问鼎冠军,他的队友吴鲁贤位列第三。
女子一米板
在女子一米板决赛中广东选手陈艺文以总分303.00夺得女子一米板冠军,湖北选手昌雅妮和河北选手王涵分获二、三名。
男子十米跳台
男子十米跳台决赛中,来自四川队的杨健,凭借总成绩586.15夺得金牌,陈艾森以563分位列第二,林跃以561.95分位列第三。
女子个人全能
司雅杰以733.65的成绩夺冠,张家齐以落后32.85分的差距位列其次,河北队索咪娅获得第三。
男子个人全能
男子个人全能项目中,广东队选手许泽炜以889.35分夺得冠军。陕西队杨昊和海军队袁松分获亚军、季军。
男女混合双人3米板
男女混合双人3米板决赛,海军组合林坤/韦颖发挥出色,她们虽然动作难度不是最高,但完成质量非常好,最终以总成绩311.28分夺得冠军,上海队的吴栋良/季思宇以295.92分获得亚军,北京水立方组合闫鹏旭/李佳颐以293.40分夺得季军。
男女混合双人10米台
男女混合双人10米台决赛,广东海印队的朱子锋/陈桂荣配合默契,两人的动作一致性和同步性特别好,他们顶住对手的冲击,最终以总成绩308.16分夺得冠军,陕西队的惠天麒/张杰茜以303.30分获得亚军,上海组合史志辉/刘家冷以287.16分夺得季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7年5月13日至19日在湖北武汉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注册单位。
各队可以冠名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个人全能,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团体。
(二)女子: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个人全能,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团体。
(三)男女混合双人3米跳板、男女混合双人10米跳台、男女混合全能。
四、参加办法
(一)获得2016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各单人项目前12名和双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比赛,其报项不限。
(二)凡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备战或参加国际比赛而未能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其报项不限。
(三)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其报项不限。
(四)获得2017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四个奥运会单项预赛前18名、其它单人项目前16名和双人项目、混合双人项目(不含混合全能)前8名的运动员,以及根据规程依次递补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比赛。通过男子3米跳板、男子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跳台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在上述四个项目中只能报名参加获得资格的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通过上述四个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上述四个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
(五)各单位可另报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每人可参加2个项目,且只能在男子3米跳板、男子10米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10米跳台中选报一项;其中只能有1人报名参加10米跳台项目。
(六)各单位各单人项目最多报5人、各双人项目最多报3对、男女混合双人3米跳板、男女混合双人10米跳台、男女混合全能限报1对运动员参加比赛。
(七)承办单位可报未达标运动员参加测验,不计名次,每单人项目限报2人、双人项目限报2对、男女混合全能限报1对。
(八)上述运动员中,2006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的男子运动员和2007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的女子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10米跳台、双人10米跳台、个人全能、男女混合双人10米跳台和男女混合全能项目,以及团体比赛中的10米跳台项目。
(九)各单位在赛前要求更换参赛运动员,只能在报名表范围内进行更换,不得更换未报名的运动员。
(十)一次性决赛的项目可在赛前3小时进行换人,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可在预赛前3小时进行换人。
(十一)各单位可报领队、医生各1人(仅限于专业医务人员),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下列比例配备:1~4名运动员,配备1名;5~8名运动员,配备2名;9~12名运动员,配备3名,依次类推。
(十二)参加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评分裁判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未注册者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单项比赛
1、1米跳板、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如进行电视转播,则双人比赛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具体比赛办法另行通知。
2、3米跳板、10米跳台采用预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预赛的前12名运动员进入半决赛。半决赛采用淘汰制,分A、B组进行,其中预赛排名2-4-6-8-10-12的运动员在A组,预赛排名1-3-5-7-9-11的运动员在B组,半决赛每组前4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顺序均按预赛成绩的倒排序进行。
3、个人全能
(1)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2)比赛包括3米跳板和10米跳台两个项目。
(3)男子完成11个、女子完成10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以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4)比赛动作具体组别如下:
4、男女混合双人3米跳板、男女混合双人10米跳台
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比赛应包括5轮动作且必须选自5个不同组别:其中2轮每个动作的规定难度系数为2.0,3轮动作无难度系数限制。
5、男女混合全能
(1)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2)比赛包括3米跳板和10米跳台两个项目。
(3)男女混合全能由男女各1名运动员共同完成。
(4)比赛应包括6个动作且必须选自6个不同组别。其中2个动作的规定难度系数为2.0,另外4个动作无难度系数限制。
(5)男女运动员每人各须完成3个动作,每人须至少完成1个跳板动作和至少1个跳台动作。
(6)以6个动作的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7)各队伍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各队伍两名运动员的出场顺序可自行决定。
(三)团体比赛
将各单位在1米跳板、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决赛和3米跳板、10米跳台预赛中成绩最好的两人和两对运动员的实得分累加后计算团体成绩。如双人比赛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则以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预赛中成绩最好的两对运动员的实得分计算团体成绩。
(四)为鼓励运动员大胆突破,勇于创新,在比赛中冲击高难度动作,特设立难度奖和突破奖,具体办法如下:
1、难度奖
凡在半决赛或决赛中完成以下动作并且达到一定标准者可参加评奖:
2、突破奖
凡未在正式比赛中使用过,在预赛、半决赛、决赛中完成的高难度系数动作,或者在符合突破奖奖励范围的但是以前从未达标的动作,可获得突破奖(有效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含)者),同一运动员的同一动作不得重复获奖。
各单项决赛后将进行上述动作的附加赛,运动员可在已参加的单项比赛中自愿报名,每个动作跳两次,取其中分数较高的一次,若其有效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含)即可获得突破奖。同一运动员在正式比赛和附加赛中的同一动作不得重复获奖。
突破奖的动作须经裁判长审定是否符合奖励范围。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如果两名(对、队)或两名(对、队)以上运动员(运动队)的最终得分相同,则他们的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相应空出。
(三)难度奖和突破奖的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七、出线
获得各单人项目前18名、双人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不含男女混合全能、混合双人)可报名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决赛阶段比赛。
八、经费
(一)参加比赛的全体人员须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费(含管理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选派裁判员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三)超编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四)运动员报名后弃权,交纳弃权费50元;抽签后弃权,交纳弃权费100元;比赛开始后中途退出的,按抽签后弃权对待(由于伤病原因经现场医生证明者除外)。
(五)上述费用上交组委会。
九、裁判员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根据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员选拔办法产生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人选。
(二)裁判员人数不足时,由承办单位解决。
(三)裁判员必须自带竞赛规则、裁判法、裁判服装(白色短袖、白色长裤和白色运动鞋)、裁判证书及等级标志。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赛前20天采用中国游泳协会跳水竞赛报名系统软件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部报名。
(二)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
(三)其他人员的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9 15:30
目录
概述
设置项目
赛程安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