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P模式是由美国著名
教育评价专家斯塔弗尔比姆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的。当时
联邦政府要求凡接受《美国初等与中等教育法案》资助的项目都必须接受评价。但是当时盛行的
目标模式并不适合评价ESEA所资助的有关方案。斯塔弗尔比姆提出应建立一种超越目标模式的新的评价模式。这种模式应能提供整体的、全面的信息,以帮助方案目标的确定、
研究计划的修订、方案的实施以及方案实施结果的考核。
背景评价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评定其需要、问题、资源和机会。输入评价是在背景评价的基础上,对达到目标所需的条件、资源以及各
备选方案的相对优点所做的评价,其实质是对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用性进行评价。过程评价是对方案实施过程中作连续不断地监督、检查和反馈。结果评价是对目标达到程度所做的评价,包括:测量、判断、解释方案的成就,确证人们的需要满足的程度等。这四种类型的评价目的、方法与功效各不相同。在
CIPP模式运用中,评价者可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策略,各种评价既可以在方案实施前使用,也可以方案实施中使用。可以实施一种评价,也可以实施几种评价。这完全取决于评价听取人的需要,它是一种十分灵活的模式。
CIPP模式的基本观点是:评价最重要的目的不在证明,而在改进。它主张评价是一项
系统工具,为评价听取人提供有用信息,使得方案更具成效。在搞好评价活动中,评价设计大纲和实施流程是必要的。
第一,背景评价,即确定课程
计划实施机构的背景;明确评价对象及其需要;明确满足需要的机会;诊断需要的基本问题;判断目标是否已反应了这些需要。背景评价强调应根据评价对象的需要对
课程目标本身做出判断,看两者是否一致
第二,输入评价,主要是为了帮助决策者选择达到目标的最佳手段,而对各种可选择的
课程计划进行评价。
第四,成果评价,即要测量、解释和评判课程计划的成绩。它要收集和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他们与目标以及背景、输入和过程反面的信息联系起来,并对它们的价值和优点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