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早在1997年,一些
班轮公司就在中国的广东、广西、云南和
海南地区向外贸货主收取
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始发地收货费)。收费标准:20尺集装箱141美元,40尺集装箱269美元。缺乏经验的中国货主就默认了这项费用并不高的收费。 1999年、2000年5月及以后,一些航运公会组织代表相继到上海、
大连和青岛等口岸,企图推行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遭到当地货主组织的强烈反对而未能实施。
引发THC中国“战火”之争的
导火索,是在2001年12月,
TSA、WTSA、IADA、FEFC、AWRA、AADA等航运公会组织宣布:决定从2002年1月15日起向货主收取THC,收费标准为RMB370/560 PER20/40已在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现行收取的始发
地接货费(ORC)改名为THC,其原收费标准(20尺集装箱141美元,40尺集装箱269美元)不变。即是
海运费不变的情况下,加收高额的THC费用, THC问题随即引发了船货双方激烈的争端与冲突。
在中国货主和许多
行业协会的抵制和反对下,船公司并没有收敛多少,反而变本加厉。
韩进海运(深圳)自2011年11月1日已开始提高在中国的码头处理费(THC):每标准集装箱
500元人民币(约73.31美元),40英尺集装箱收800元
人民币(约117.30美元)。此外,广东地区的进出口公司也陆续收到
东方海外(OOCL)等
班轮公司关于从11月份起提高码头作业费的通知
THC按起运港和
目的港不同可划分为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起运港
码头操作费)和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目的港码头操作费)两种。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没有DTHC。
RMB750 per 20’ RMB1100per 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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