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债券(
sukuk)代表的是对特定资产或资产收益权的所有权,对所有权主张权利而非现金流。在中世纪时,伊斯兰债券具有
商业票据的性质,随着经济的发展,伊斯兰债券越来越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债券,但又有其自身的特质。与一般债券不同,伊斯兰
债券持有人无论是在
基础资产实现的过程中还是
债券到期日都享有对该资产收益的所有权而不是
债权。
资产抵押债券代表对租赁的不动产或不动产使用
收益权的普通所有权,持有者可以收取
租金或是选择拥有该不动产,同时需要负责该
基础资产的维护费用。具体来说,基础资产的日常维护费用由
承租人支付,资产的报废和其他费用则由
债券持有人负担。资产抵押债券中的基础资产是与
租赁合同绑定的,租金是支付给债券持有人的收益。支付期可以与租赁人的收益期无关,由该债券的相关参与人协商确定。这种支付的灵活性可以满足不同发行人和持有人的
投融资目的,避免现有债券支付期固定所带来的风险。被租赁的资产和
租金事先是确定的,在不影响承租人从租赁资产受益的前提下,
出租人可以变卖租赁资产,租金所有权转移给新所有者。有关租金数额的条款是明确的,可以是固定或可变的。
资产抵押债券需要首先有
SPV(the Special Purpose Vehicle)来购买
基础资产,资产再被租赁给第三方使用,租金由SPV分配给
债券持有人。资产抵押债券可以在
二级市场上交易,
市场化程度很高,发行主体范围很广,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金融机构到任何基础资产的使用者都可以发行。
分账式债券代表对债券权益的所有权,同时发行人会在持有人中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参与投资决策。分账式债券一般被用来为新工程建设或为根据合伙契约进行的
商业活动融资。债券持有人按照各自的
股份享有对
项目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分账式债券的凭证同样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持有
基础资产的公司和
SPV签订固定日期和
收益率的合约,公司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购买SPV的分账式债券份额并最终结清双方收益。
伊斯兰债券更加看重
债券发行中
基础资产的作用,基础资产的类型虽然各异,但都以
实物资产为主,一般波动性较小,债券投资损失的可能性不大。我国和欧美等国
发行债券更多的是以发行主体的
信用和资产作为
担保,这样就天然地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设置了障碍。伊斯兰债券更关注
项目资产的可靠性,而不只是发行人的资信。
通过引入伊斯兰债券,首先可以扩大发行人的范围和发行种类,扩大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其次可以通过发行模式的创新增强债券市场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最后可以通过沟通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完善我国的
债券期限结构。
在20世纪的初的几年,伊斯兰债券凭借着自身独特的组织形式和对伊斯兰石油
资本的巨大诱惑力,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2013年年底,通过伊斯兰债券的方式,全球筹资总额已经达到350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债券的总托管量是12.3万亿元,
A股总市值是32万亿。在
金融体系比较成熟的国家里如美国和日本,债券规模一般都会高于资本
市场规模,因而我国在健全和完善金融体系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的要关注如何壮大债券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明确表示要积极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建设,希望吸引更多的债券在上海交易所发行、交易、托管,让上海在未来成为全球
资本的集散地。因此,我国应该考虑发展多种
债券发行和运作模式,丰富债券品种,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2014年9月11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
政府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首批伊斯兰债券,发行额为10亿美元,年期为5年,获全球投资者踊跃认购。
本次发售的
美元伊斯兰债券于10日定价,收益率为2.005%,与5年期
美国国债差距为23
基点。全球投资者对这批伊斯兰债券的反应非常热烈,认购金额超过47亿美元,录得4.7倍
超额认购,令最终定价可由初步价格指引收窄7基点。本次发行的伊斯兰债券是香港继2013年7月作出立法修订,为发行伊斯兰债券提供一个与传统债券相若的税务架构后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