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是主管体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制度、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加强体教结合,推进业余体育训练工作。负责体育竞赛登记、管理和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体育场所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工作。
(四)负责市民体育健身工作。对市民体育健身活动进行督促和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市民运动会,组织并指导开展市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组织和管理。
(五)负责指导督促体育彩票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推进体育彩票网点基础建设,加强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安全运营管理。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吸引社会投资,着力完善体育产业链,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处理、组织人事、宣传教育、老干部、统战、法制建设、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信访处置(含12345)、合作交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竞赛训练科(青少年体育科)。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青少年体育的发展规划草案,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学校体育工作,推动体教结合。研究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调整和重点布局。负责运动员的注册和参加全市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和实施体育竞赛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体育竞赛登记、申报,指导举办各类国内外体育赛事。负责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审核、推荐工作,二、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审批及一级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研究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群众性比赛、活动,负责重大群体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评比表彰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老年人体育、妇女体育的发展。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负责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指导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工作。指导和协调非奥运会项目的发展和提高。组织并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负责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行政编制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3名、副职领导职数1名。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局长:汤佳云
副局长胡星分管后备人才培养、青少年体育、体教结合、体育竞赛等工作,协管办公室工作,联系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副局长曹月分管群众体育、体育场馆等工作,协管体育总会工作,联系区体育活动中心;
调研员王飙分管安全生产(消防)、信访(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协管体育产业(体育彩票)工作,联系区体育彩票服务管理中心。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5月14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2 18:0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