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杨浦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执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杨浦区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据
民国35年(
1946年)统计,杨树浦区人口为65985人。解放后,区境几经扩大,
1990年面积59.62平方公里,居民增至1124454人。
黄浦江循流区境南部和东部,距吴漱口不足10公里。上海开埠,他境南部划入公共租界,形成杨树浦工业区;地境北部,河流交叉,呼陌纵横,为江南之水乡。
区境
自然地理概况,基本与各区相同,然地貌、地质与气候方面,在大同中有小异,对工业生产与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区境成陆较迟,隶属关系变化不大,但辖区范围较大,虬江向为宝山和上海的分界线。除地境南部划入公共租界外,北部五角场地区曾是上海特别市实施《
大上海计划》中的“新市区”。
1950年6月,命名为杨浦区。1960年1月,杨浦与榆林合并为杨浦区。
1991年11月,调整为11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镇人民政府,承管全区政事。
杨浦区位于上海市区东北部。东隔
黄浦江与11沙县相望,西接
虹口区,南以浦东大道与
黄浦区和
川沙县相邻,北与
宝山区接壤。
1990年面积5962平方公里,普查人口1124454人,均居市10个
中心城区之首。
区境濒江近海,成陆于唐末宋初。北宋时已建有太平教寺(今兰州路361号)和龙神庙(今万安路小学),吴浙江的旧水道流经今五角场地区入海。明永乐二年(
1404年),黄浦江改由范家浜横贯区境南部再北折人吴淞口,沿江及其支流两岸出现自然村落。
明末清初,渐形成引翔港、殷行、沈家滩、沈家行码头集镇,
手工业和航运业相应发展。清
雍正、
乾隆年间,沿黄浦江先后筑衣周塘、淞浦西北岸和东南岸上塘,自然村落增加区境虬江以南原属上海县的僻壤农村。清
雍正二年(
1724年),
虬江以北从嘉定县析置宝山县。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后,同治二年(1863年)至光绪二十五年(
1899年)区境沿黄浦江的1089平方公里先后辟为租界。于是修筑道路,兴建工厂和住宅,开始了
城市化的过程。租界范围以外的地区,民国18年(
1929年)后在五角场,民国上海市政府建有一批“大上海计划”的建筑,侵华日军曾在此筑有兵营、道路和住宅,但仍以农业为主。
民国34年12月,始建杨树浦区,面积7 7平方公里。解放后,经多次扩区,
1984年五角场地区划入后成现状。区人民政府设于江浦路549号,下辖16个
街道办事处及镇、乡人民政府各一个。
吴雷:(杨浦区副区长,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