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
上海市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简介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接受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其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其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组织实施对贯彻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七)组织指导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
(八)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加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法规科。负责组织拟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负责审计工作制度规范的起草。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
(三)财政审计科。负责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负责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协调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五)企业审计科。组织协调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情况的审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
(六)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区管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
(七)投资审计科。组织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组织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
(八)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行政编制
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9名、副职领导职数7名。
现任领导
杨浦区审计局局长 金迪
党组书记 周兰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贺东明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党支部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协管法规科。
副局长金迪同志分管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周自余同志分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0 22:0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