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虹口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虹口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执行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虹口区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虹口,因虹口港而得名,位于
上海市中心城区东北部,南连
黄浦江、
苏州河交汇处,与
浦东新区、
黄浦区隔水相望,是上海
中央商务区组成部分之一,西与
闸北区相连,东北与
杨浦、
宝山区接壤,是两区通向市中心的必经之途,被誉为“风水宝地”。
全区面积23.5
平方公里,2007年末
户籍人口78.9万人,辖8个街道(
嘉兴、
提篮桥、四川北、欧阳、曲阳、广中、凉城、
江湾镇)。区内交通便捷,内环线、中环线横贯区域,轨道交通3号线(轻轨明珠线)、4号线、8号线、10号线等穿越区境,公交线路四通八达,正在建设中的
虹口足球场综合交通枢纽将成为上海东北部最大的地铁和公交换乘中心。
上海
CBD核心区“井字型”交通工程,包括公平路至浦东南路南北通道、外滩地下通道和周家嘴路北横通道建设,将加快浦江两岸快速路网一体化进程,使虹口与浦东
陆家嘴、外滩快速通达,构成黄
金三角、交相辉映,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区位优势。该项目将在“十一五”内全面完成。
虹口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东北部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处。东与
杨浦区接壤,西与
闸北区为邻,北与宝山区相连,南与黄浦区以苏州河为界,与浦东新区隔黄浦江相望。区境面积23.4平方公里。
上海开埠前,虹口地区除江湾镇、虹安镇、虹口镇等集镇外,多系农田渔村。境内以此(旧)江为界,南属
上海县,北属
宝山县。清
道光二十五年(
1845年),美国
传教士在境南租地造屋。道光二十八年,辟美侨居留地。
同治二年(
1863年)五月划定美租界地域。是年八月,英美租界合并,改称英美
公共租界。
民国34年(
1945年)8月
抗日战争胜利,租界归还中国,上海市政府建区,境内主要地域划为第十六区、十七区、十八区。民国36年(
1947年),分别改称虹口区、北四川路区、提篮桥区。
1958年,原榆林区的大连路和大连西路以南、面积1.22平方公里地域划归提篮桥区。
1962年12月,虹口区境罗浮路以西0.06平方公里地域划归闸北区。
1979年,原属宝山县与杨浦区、面积0.87平方公里地域划归虹口区(今
曲阳地区)。
1992年划定区界时,境域略有调整,密云路北端路东划归杨浦区,路西划归虹口区。
2000年12月,属闸北区管辖区域面积4691平方米划归虹口区,属虹口区管辖区域面积919平方米划归闸北区,至此形成现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