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教育
对在职人员在工余时间进行的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教育与培训
业余教育是指对在职人员在工余时间进行的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教育与培训。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开办夜校冬学、俱乐部、识字班,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利用业余时间对工农群众进行文化教育政治教育技术教育和军事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
业余教育
对工人、农民、士兵、干部、教师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在生产和工作的剩余时间所进行的教育。实施机构有业余初等学校、业余中学、业余中等专业学校和业余高等学校(夜大学、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修业年限从几周至几年不等。教学形式有面授、函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等。
明确了对业余初等学校和业余中学的各项要求。广大城乡地区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对工人、农民和各种在职人员进行业余教育或培训,举办了从小学、中学、中专到大专的各级各类业余学校,创立了较完整的业余教育制度。许多地区和中央业务部门还创办各种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干部的学院。1981年起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法。
西方国家从19世纪开始推行业余教育。各国盛行的业余教育方式有:自我支配时间的学习;工读交替制学习;各种夜校、短期训练班、暑期学习班;函授学校、职业补习学校、电视中心、国家开放大学、计算机辅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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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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