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应鱼
原国民党少将
严应鱼(1888-1951),字碧生,广东省平远县仁居城南村人。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一师三十四团排、连长,第十二师三十六团副官、参谋主任,广东西区绥靖公署军务科长,第八路军总部独立团副团长。1930年任广东编遣区第一师补训团上校团长。1934年任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部直属独立师二旅少将旅长,第四路军总部少将参议。1934年秋,工农红军代表潘汉年、何长工与粤军陈济棠代表在江西寻乌严旅驻地罗塘镇谈判,严负责警卫接待,双方达成协议,为红军长征让路。1936年升任第一集团军第十一师师长。1940年任潮惠师管区司令。1945年底退役返乡,任平远县参议会副议长。1951年在镇反运动中被杀。1991年7月,平远县人民法院予以纠正,定性错杀。
人物生平
严应鱼,字碧生,平远县仁居城南村人。严应鱼年少时,参加科举考试,未被录取。1908年赴广州,考入广东陆军速成学堂炮兵科。平日刻苦训练,射击成绩优异。这期间他结识了平远籍姚雨平林震等革命志士。毕业后,派往广东新军任见习官。
1910年,参加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回乡,任平远中学堂体育教员。辛亥革命徐树铮陈宦等部及番禺警察大队任职。
陈济棠主粤时期,严应鱼在陈部任讨逆军第八路军总指挥某师第八团第三营营长,第六十三师第一二五旅第二四九团团长。1932年,陈济棠扩编第八路军为第一集团军,严应鱼升任独三旅旅长兼广东军事学校教官。1933年改任独一师第二旅少将旅长,驻防赣粤闽边境。同年秋,蒋介石发动对中共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1934年夏,严部奉命开往筠门岭攻打红军,担任筠门岭南侧助攻。同年9至10月间,陈济棠从自身利害得失考虑,谋求与红军谈判。双方通过多次秘密协商,红军派潘汉年何长工为代表,到陈确定的谈判地严旅驻防地罗塘镇进行秘密谈判。严应鱼精心布划,周密安排,做好红军代表的接送、接待和保卫工作。经过三天三夜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关于停战、取消对立局面等五项协议。谈判结束后,严应鱼奉命赠给红军十万发子弹及大批食盐。这次谈判,对即将到来的中共中央红军长征突破蒋介石的封锁,起了重大作用。当红军突围经过广东陈管区时,陈执行了与红军达成的互不侵犯的协议,划定通道让红军顺利通过。1943年5月的一个晚上,严应鱼与当时的平远县长秦庆钧联床夜话,严透露了这次秘密谈判的经过,秦一直守口如瓶。
1936年,严应鱼升任第一集团军第十一师师长。6月,粤桂军联合发出通电,以北上抗日收复失地为名,揭起反蒋旗帜,称为“六一事变”。蒋介石采取收买、分化等手段瓦解陈部。陈济棠倒台后,严应鱼部为蒋介石收编,任严为广东省潮惠师管区司令。严托病不就,在得到一笔养老金后,去职居家。
严应鱼居家期间,根据本县资源条件,先后办起了炼铁厂、造纸厂、梅树油厂和香菇木耳作坊。产品在抗战初期畅销赣、粤、闽边境,获得巨额利润。
1944年冬,广东省政府由曲江迁到平远。经姚雨平介绍,省府主席李汉魂请严应鱼出山,委任他为梅(县)、蕉(岭)、平(远)、(大)埔守备区指挥部副总指挥兼第七战区长官司令部驻平办事处主任。日军在潮汕向北进犯,严应鱼奉命率四县地方团队万余人开赴猴子岽,配合其他部队与日军作战,奋战五昼夜,歼灭敌人5000人,迫使日军退回潮汕。
1951年4月,严应鱼因“历史反革命案”,被平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82年,当年的红军代表何长工发表《难忘的岁月》,接着秦庆钧著文回忆往事,皆证实严应鱼在罗塘秘密谈判中所起的作用,事实俱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严应鱼家属的申诉,经审核查实,认为严应鱼属“有功人员”。1991年7月,经平远县人民法院法庭审理认为,原判处死刑“属于错杀”,应给予纠正,遂正式宣告撤销1951年4月对严应鱼的判决。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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