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教育贷款是银行向在读学生或其系
直系亲属、
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就学资金需求的贷款。根据贷款性质的不同将个人教育贷款分为
国家助学贷款和
商业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
全日制高等学校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
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
财政贴息的贷款。它是运用
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国家助学贷款实行“
财政贴息、
风险补偿、信用发放、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的原则。
商业助学贷款是指银行按商业原则自主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
商业贷款。
商业助学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
担保、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的原则。
在我国,个人教育贷款是作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性举措推出的。1999年,为推动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解决贫困学生求学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合下发了开办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通知,并首先以中国工商银行为试点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和南京等8个城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