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简称甘肃省政协、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政协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属地方委员会,其组成、产生办法、主要职责和工作机构的设置等,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参照了全国委员会的做法。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现在(2009年)是第十二届。甘肃省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从政协委员中产生,由参加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省政协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
政协第十一届甘肃省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厅、研究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九个专门委员会共十二个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研究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办公厅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委员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政协机构
一、办公厅
二、研究室
三、委员工作委员会
四、专门委员会
(1)提案委员会
(2)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3)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4)经济委员会
(5)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6)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7)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8)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9)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政协领导
党组书记、主席
党组副书记
马廷礼
副主席
党组成员
秘书长
参考资料
政协概况.甘肃省政协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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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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