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Hebei Provincial Corp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简称“武警河北省总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历史沿革
孕育、成长、扎根于燕赵大地的河北总队,浸润着
燕赵文化,传承着红色基因,追随着领袖足迹,矢志强军谋打赢,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一路凯歌高奏,一路红旗飘扬。
武警河北总队的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公安总队,先后历经多次编制体制调整。
1983年,重新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
2018年1月,调整为新的河北总队。
发展历程
几十载岁月峥嵘,总队官兵始终聚焦职能使命,圆满完成习主席视察雄安新区、朝鲜艺术团访问、
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安保任务,出色完成河北“719”特大洪灾、秦皇岛“412”特大山火、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等抢险救援任务。强军磨利剑,守土踏征程。几十年来,总队官兵一心守护燕赵安宁,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奋战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军队爱人民的鱼水之歌。
隶属建制
2017年12月,
中共中央印发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自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决定》明确:
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
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
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
队旗队徽
队旗
2018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向武警部队授旗仪式在北京
八一大楼举行。
寓意:武警部队旗上半部保持
八一军旗样式,寓意武警部队诞生于
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着红色基因,表示武警部队是党领导的
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下半部镶嵌三个深橄榄绿条,代表武警部队担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三类主要任务及力量构成。
队徽
经中央军委批准,
武警部队徽于2021年8月1日启用。
寓意:武警部队徽中心图案以
国徽为主体,代表武警部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武警部队旗为背景,体现旗徽一致,代表武警部队由党中央、
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盾牌、长城象征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环绕的橄榄枝象征和平安定。
社会救援
2001年3月16日,
石家庄市发生特大连环爆炸案,总队1000余名官兵紧急赶赴事发现场,完成搜救群众、清理现场等多项抢险救援任务。
2011年4月12日,秦皇岛抚宁山林突发大火,浓烟笼罩整片森林,总队官兵逆流而上,鏖战11昼夜,先后转战11个明火区,扑灭火点999处、火线68.5公里,开辟隔离带37公里,清理火场22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了扑救任务。
现任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司令员:李德新(少将警衔)。
获得荣誉
多年来,武警河北总队廊坊支队等3个支队被武警部队表彰为标兵支队,保定支队高阳中队等4个中队被授予荣誉称号,机动支队特战一中队被武警部队表彰为标兵中队,中队党支部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刘立国等3人被授予荣誉称号,张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李闯被评为“全军备战标兵个人”并受到习主席亲切接见,陶训国等5人被评为“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何格、侯旭波被评为“武警部队十大标兵士官”,8个单位、21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55名革命烈士永载史册。
2020年10月1日,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20年12月,武警河北总队荣获“202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总队”。
2020年12月,武警河北总队下属:石家庄支队、秦皇岛支队、邯郸支队、邢台支队、沧州支队、衡水支队等荣获“先进支队”荣誉称号。
2022年4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秦皇岛支队机动一大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廊坊支队云顶场馆群安保行动指挥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被表彰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河北省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