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的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的地方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吉林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机构历史
中国共产党的省级地方组织,简称中共吉林省委。1945年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建立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工作委员会,隶属东北局。驻地长春,后移驻永吉县岔路河镇。1946年1月,东北局在吉林省工委基础上组建中共吉辽省委。驻地由永吉先后移驻磐石、吉林、敦化。1946年7月东北局决定撤销中共吉辽省委,组建中共吉林省委。先后移驻敦化、延吉、吉林,1954年9月以后驻长春。
先后有张启龙林枫陈正人刘锡五李梦龄吴德李砥平赵林王淮湘(文革期间)、王恩茂强晓初高狄何竹康张德江王云坤王珉孙政才王儒林巴音朝鲁景俊海任中共吉林省工委、中共吉辽省委、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第一书记或主持省委工作。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省委领导
书记
副书记
其他常委
任免信息
第十二届
2024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黄强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景俊海同志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22年6月22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景俊海为省委书记,韩俊刘伟为省委副书记,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胡家福吴海英(女)、张忠张志军蔡东张恩惠阿东(回族)、李伟李明伟
第十一届
2020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景俊海同志任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韩俊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7年5月29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巴音朝鲁(蒙古族)为吉林省委书记,刘国中高广滨为省委副书记,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张安顺庄严王君正林武姜治莹陶治国王晓萍(女)、王凯李景浩(朝鲜族)。
第十届
201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巴音朝鲁同志任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决定:王儒林同志任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任吉林省委常委、副书记。
2012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孙政才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兼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5月6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孙政才为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竺延风为省委副书记,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黄燕明马俊清高广滨金振吉(朝鲜族)、房俐(女)、陈伦张安顺陈伟根陈红海庄严
第九届
2009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孙政才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王珉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07年5月18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珉为吉林省委书记,韩长赋王儒林为省委副书记,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李斌(女)、邓凯李申学王松鹤马俊清李法泉高广滨徐建一荀凤栖
第八届
2006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王珉同志任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同志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职务,韩长赋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02年5月18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云坤为吉林省委书记,洪虎王国发林炎志吴广才全哲洙(朝鲜族)为省委副书记,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唐宪强杜学芳(女)、王儒林初平田学仁聂文权邓凯
第七届
1998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任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云坤同志任吉林省委书记。
省委机构
机构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吉林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副厅级1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3个。
机构设置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地理位置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577号
参考资料
吉林省委常委名单和简历.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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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