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由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的地方委员会,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1年11月开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刘宁、
蓝天立(壮族)、
房灵敏、
王维平、
王心富(2022年4月任)、
农生文(壮族)、
许永锞、
周异决(壮族)、
陈奕君(女)(2023年5月任)、庄革(2024年5月任)、
苗庆旺(2024年7月任)。
刘小明(至2023年4月)、徐海荣(至2022年4月)、孙大光(至2023年3月)、何仁学(至2024年1月)、蔡丽新(女)(至2024年3月)、何文浩(至2024年7月)。
王心富(2022年4月任)、
于英杰(女,2022年4月递补)、
元昌安(2022年12月递补)、
陈奕君(女)(2023年5月任)、
韦家宾(2023年8月递补)、
甘诚(2023年8月递补)、
李盛(壮族)(2023年8月递补)、
庄革(2024年5月任)、
唐平秋(2024年7月递补)、
覃黎魁(壮族)(2024年7月递补)、苗庆旺(2024年7月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
候补委员:
黄卫平(壮族)、
雷德明、
韦朝晖(女,壮族) 、
丘柳滨、杨宁(女,苗族)、
杨维超、罗军、
潘世庆。(15名,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