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利会
开展海内外交往的人民团体
中国福利会由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于1938年6月14日在香港创建。其前身是保卫中国同盟,1941年12月迁往重庆,全力支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1945年12月改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并迁往上海。1950年8月改名为中国福利会,在妇幼保健卫生、少年儿童文化教育福利方面进行实验性、示范性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扩大国际交往与合作。
登记信息
组织状态:正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963XY
社会组织名称:中国福利会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业务主管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证书有效期:2021-02-22至2026-02-22
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法定代表人:张晓敏
成立登记日期:2004-08-23
注册资金:500万元
业务范围:国际合作 宣传普及 学术交流 教育培训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福利事业 接受捐赠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314号
发展历史
1938年6月14日,宋庆龄在香港成立保卫中国同盟。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任会长,宋庆龄任中央委员会主席。7月,经过保盟努力,在晋察冀边区五台山建立国际和平医院,诺尔曼·白求恩任院长。
1939年1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国际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受理外国人士和华侨捐款、捐物。
1941年2月,《保盟通讯》中文版在香港出版,由邹韬奋、金仲华负责编辑。9月,宋庆龄主持“一碗饭运动”闭幕典礼,向有关人员颁发绣有她书写的“爱国模范”的锦旗和奖品。
1942年8月,保盟在重庆正式重组中央委员会。冬,保盟将美国洛杉矶爱国华侨和其他人士的捐献,资助延安创办洛杉矶托儿所。
1945年12月,保卫中国同盟改组为中国福利基金委员会(China Welfare Fund Committee),宋庆龄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总会从重庆迁到上海。中国福利基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中国人民的战后恢复工作。
1946年6月,中国福利基金委员会改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China Welfare Fund),但组织结构工作内容保持不变。
1949年7月25日,宋庆龄主持召开中国福利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讨论关于将中国福利基金会改组为中国福利会的问题,并通过了《中国福利会章程》和改组方案。
1950年,宋庆龄亲自创办上海第一家寄宿制托儿所——中国福利会婴儿托儿所,后改名为中国福利会托儿所。8月,中国福利基金会改组为中国福利会(简称中福会,China Welfare Institute),宋庆龄继续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此后中国福利会的工作重点是在妇幼保健卫生、儿童文化教育福利方面进行实验性、示范性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扩大国际交往与合作。
1951年9月18日,宋庆龄在接受“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金典礼上致答词,并在奖金10万卢布支票背面批示:“此款捐赠中国福利会作妇儿福利事业之用。”次年,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正式成立。
1952年,1—2月,宋庆龄命名的《中国建设》英文双月刊创刊号在上海正式出版,发表了宋庆龄的文章《福利事业与世界和平》。
1953年,宋庆龄创办新中国第一个校外教育机构——中国福利会少年宫。次年6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应宋庆龄之请,为少年宫题名。
1955年5月28日,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小伙伴艺术团成立,著名艺术家熊佛西、丁善德、周小燕、胡蓉蓉等担任名誉顾问。
1957年4月10日,儿童剧团正式命名为中国福利会儿童艺术剧院
1983年6月9日,廖承志继任中国福利会主席。
1985年3月,中国福利会儿童教育电视制作中心成立。同年,设立“宋庆龄樟树奖”,表彰卓有贡献的妇女儿童工作者。
1986年5月27日,上海市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简称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成立,汪道涵任主席。
1988年6月1日,中国福利会召开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康克清任名誉主席、黄华任主席。
1991年,建成宋庆龄幼儿园
1994年,与国家教委联合设立“宋庆龄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小学生。
1995年5月,中国福利会学前教育信息中心成立。
2001年12月,中国福利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胡启立任中国福利会主席。
2003年8月6日,宋庆龄儿童发展中心成立,与中国福利会信息与研究中心合署办公,旨在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教育科学研究。
2005年,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共同设立宋庆龄幼儿教育奖,首届获奖者共31人,分别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2006年,建立宋庆龄学校和中国福利会老年福利发展中心
2008年8月28日,中国福利会养老院揭牌。
2012年3月,中福会少年宫牵头组建上海学生合唱团。同年,成立上海国际和平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日,上海儿童艺术剧场正式对外开放。
2014年4月,启动实施“雪莲计划”,以新疆当地妇儿事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实质性支援和帮扶。同年启动实施“樱花计划”,宋庆龄幼儿园和宋庆龄学校结对上海日本人学校,践行睦邻友好。
2016年6月,启动“春兰计划”,在沪黔两地开展双向帮扶,关爱留守儿童。
2017年6月1日,启动“海星之愿”特殊儿童艺术体验及介入研究计划,首次在国内引进为特殊儿童创作的沉浸式戏剧。9月30日,中国福利会第七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王家瑞任中国福利会主席。
2018年6月14日,在中国福利会成立8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中共中央,并以他个人的名义,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辛勤工作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一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习近平强调,希望中国福利会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团结凝聚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继续致力于缔造未来的事业,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为培养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纪念中国福利会成立80周年大会14日下午在上海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会上宣读习近平的贺信并讲话。他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中国福利会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提供新的实验示范和辐射,擦亮中国福利会的服务品牌文化品牌,让爱心事业更多更好惠及千家万户。
2024年6月11日,中国福利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组织体系
中国福利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委员组成。执行委员由中央及上海市有关部门、团体的领导担任。日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主要职能
建设宗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福利会继承和发扬宋庆龄“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宗旨,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中国福利会坚持高标准,力争高质量,走强会之路,事业板块不断拓展,涵盖了妇幼保健、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儿童文化、老年福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其中“两奖一节”,即宋庆龄奖学金宋庆龄樟树奖上海国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节,已经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母婴平安”、“宋庆龄爱心书库”、“流动少年宫”、“国培计划”、“凉山计划”、“雪莲计划”以及“樱花计划”等项目也逐步展开,影响不断扩大,为中福会各项事业不断增添新的光彩。
机构部门
现任领导
执委会
总会领导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福利会(曾名保卫中国同盟、中国福利基金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创建的人民团体。
第二条 中国福利会致力于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发展和进步事业,广泛动员国内外热爱和平、主持正义的人士,从道义上和物质上支持中国人民的正义事业、为维护世界和平做贡献。
第三条 中国福利会继承和发扬宋庆龄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思想,在妇幼保健卫生、少年儿童文化教育福利方面进行实验性、示范性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扩大国际交往与合作。
第四条 中国福利会遵守国家法律,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以具有妇幼保健、医疗、科学培训等功能的研究和教学大型专科医院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培训中心等机构为依托,大力实验新项目、推广新技术,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为贯彻政府关于优生、优育的计划做贡献。
第六条 根据幼儿心理、生理特点,开展保育和教育工作,进行学龄前儿童的早期培养教育。
第七条 通过科技、艺术兴趣小组、爱好者俱乐部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在少年儿童校外生活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基本素质培训。
第八条 创作、制作和出版儿童剧儿童电视节目和少儿读物,为少年儿童提供精美的精神食粮。
第九条 通过学术交流参观访问、研讨会、出版物、巡回演(展)出等形式和现代传媒、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在妇幼保健、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和儿童文化事业方面广泛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同时,为老少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服务。
第十条 广泛开展妇女儿童文化教育福利事业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中国福利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委员组成。
第十二条 执行委员由与中国福利会事业密切相关的中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团体的领导人担任。执行委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职务的领导人自然替补。
第十三条 中国福利会党组书记和秘书长为执行委员。
第十四条 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一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重大工作。
第十五条 中国福利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六条 在秘书长领导下,设立各种经常工作的机构(处室)。
第四章 执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行使以下权利
(一)讨论决定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发展方向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监督检查中国福利会贯彻宋庆龄办会方针与落实执委会决定的情况。
第十八条 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通过自己领导的部门,对中国福利会的事业直接进行方针政策和业务上的指导。 (二)每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了解中国福利会的工作进展,并给予具体指导。
(三)协助做好替任执委的交接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中国福利会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和事业经营,同时接受各种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捐款
第二十条 中国福利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9 08:16
目录
概述
登记信息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