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中国慈善公益机构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前身是成立于2006年3月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2009年3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更名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1年5月,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申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请示》(中红字〔2011〕30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85号),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中心简介
长期以来,事业发展中心一直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模式,先后创办了“扬州世明”、“北京拔萃”两所双语学校和“北京曜阳”、“扬州曜阳”、“富春江曜阳”三个国际老年公寓,并直接管理三个有关专项公益基金,致力于助学养老、医疗救助、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公益事业,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在新的形势下,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赋予的职责,事业发展中心将秉承宗旨,发展红会实体单位;坚持公益,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创新机制,探索市场运作模式。具体负责受托管理红十字实体,创办新型公益性实体,建立相关公益性基金,组织倡导社会化服务,开展境内外交流活动。
红十字事业源远流长,任重道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全体同仁在总会党组的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将牢记使命,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拓展公益服务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争取为我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心主任
历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现任)
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为“事业发展中心”,英文名称为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 of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缩写为BDC。
第三条本单位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颐园,邮政编码100873。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政府财政资助、社会捐赠、经营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举办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本单位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单位的宗旨是为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所属公益实体的管理和指导,社会捐赠接收和管理以及对外交流工作。
第三章举办单位
第十条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举办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举办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明确总会发展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配备总会发展中心管理层;
(三)监督总会发展中心运行;
(四)审定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五)支持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依法履行职责;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为中心法定代表人。本单位管理层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成,通过主任办公会履行决策职责。
第十二条管理层在总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完成总会交办任务;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总会汇报工作;
(六)总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总会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总会党组聘任;中层管理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聘用程序由管理层研究聘任,报总会备案。
第十四条管理层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按照总会要求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总会发展中心主任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总会发展中心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中心第一个会计年度自成立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十七条总会发展中心采取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账目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条总会发展中心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和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保障资产安全合理使用。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必要时,总会可派人或指定独立机构对中心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九条总会发展中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重大投资和重大资产变更由中心管理层研究后报总会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总会发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总会发展中心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二条总会发展中心接受总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会发展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员工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总会发展中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规范中心的日常运行。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总会和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举办单位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对本单位基本信息(章程、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网址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捐赠资金的执行使用等情况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应由总会决定。总会终止决议应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中心在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总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事记
2006年
2006年3月20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经总会批准正式成立。
2006年9月,“三全博爱助学基金”成立。
2007年
2007年4月,“红十字文化发展基金”成立。
2007年4月21日,“博爱中国――走进扬州”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07年6月,“仁爱基金”成立。
2007年10月23日,《博爱中国·走进广西》大型公益晚会在广西南宁市自治区体育馆举行。
2007年11月3日,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奠基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7年11月9日,《博爱中国·走进成都》大型公益晚会在金色歌剧院举行。
2008年
2008年2月16日,事业发展办2008年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2008年5月23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原中国红基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华参加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批赈灾工作组前往四川灾区,进行救灾物资发放和灾后重建考察工作。
2008年6月5日,“两岸同心·重建家园”大型赈灾晚会在北京星光演播厅录制。
2008年6月4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江丹一行来到绵阳地震重灾区考察灾情,落实基金会资助项目,慰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赴绵阳灾区工作组全体同志。
2008年6月23日,为了抚慰四川地震灾区孩子们受创的心灵,北京拔萃双语学校举办“红十字夏令营”,安排灾区的孩子在北京复课,并且组织他们到天安门广场、军事博物馆、中国科技馆、八达岭长城、奥运会场馆等地参观游览。
2008年12月27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建校十周年庆典活动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09年
2009年2月4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会议在唐山迁安市召开。
2009年2月26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正式更名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2009年4月9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仁爱重生行动”救助贫困重症肌无力患者启动典礼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举行。
2009年6月,“灿若星河——中国明星油画肖像展”公益活动启动。
2009年9月7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2009—2010学年开学典礼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大操场举行。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名誉校长江泽玲女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苏菊香,国家总督学、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原教育部副部长柳斌,北京国际汉语学院院长、原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朝阳区区委书记陈刚,朝阳区教委主任孙其军、平房乡党委书记吴学文等领导到会。
2009年10月31日,《博爱中国·精彩苏州》大型公益晚会在苏州市体育中心举行。
2009年11月7日,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落成典礼在扬州举行。
2009年11月7日,《博爱中国·情满扬州》大型公益文艺晚会在扬州体育公园体育馆举行。
2009年11月15日,仁爱传递 情动中国慈善公益行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0年
2010年1月31日,“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医疗合作”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
2010年2月22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0年度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2010年4月12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感受春天·放飞梦想》首届风筝节在校操场举行。
2010年5月8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荣威80 70 550》全时数字公益演唱会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
2010年5月26日,陶玉玲女士担任“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项目形象代言人。
2010年6月6日,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宣告落成。
2010年6月26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荣威80 70 550》全时数字公益演唱会在南京五台山体育场举行。
2010年7月14日,转拨10万元捐款至四川省双流红十字会,用于“慰问双流县安康家园汶川地震受灾学生活动”
2010年9月,北京拔萃蓝天双语幼儿园开班。
2010年9月6日,北京拔萃双语学校2010—2011学年开学典礼在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大操场举行。北京拔萃双语学校名誉校长江泽玲女士,原教育部副部长柳斌,中国红十字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伟,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主任高崇华,北京国际汉语学院院长、原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朝阳区区委书记陈刚,朝阳区教委副主任刘丽彬、张朝晖、平房乡党委书记马国勇等领导到会。
2010年10月16日,首批全国劳模重阳节入住北京曜阳。
2010年11月6日,《博爱中国·唱响南通》仁爱传递公益晚会在南通体育会展览中心体育场举行。
2010年11月22日,“和韵天歌——感悟《道德经》”歌咏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
2010年11月22日,“海峡两岸四地研讨会”在香港会展中心召开。
2010年12月3日,浙江省红会、富阳市政府领导视察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
2010年12月16日,扬州世明双语学校“第四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汇报演出”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10年12月30日,仁爱自然医学专项基金(专家)志愿者活动中心在北京紫泉会馆正式揭牌成立。
2011年
2011年2月11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11年度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
2011年2月28日,“曜阳”品牌荣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0年年度创造奖。
2011年2月28日,《博爱中国·仁爱传递》公益晚会项目荣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0年年度创造奖。
2011年4月15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在扬州召开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建设与管理工作座谈会。
2011年5月,“江上青仁爱教育基金”启动。
2011年5月10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关于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85号),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2011年5月27日,《博爱中国·走进杭州》大型慈善公益晚会暨庆祝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首期落成晚会在浙江省杭州市省人民大会堂举办。
2011年5月28日,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首期落成新闻发布会在杭州西子宾馆召开。
2011年9月10日,《博爱中国·唱响德阳》大型慈善公益晚会在德阳举行。
2011年9月23日,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举行联谊介绍会在北京密云举行。
2011年10月9日,《我们的重阳·我们的曜阳》大型公益演出在扬州大剧院举行。
2011年11月16日,江丹主任带领中心有关同志到江苏太仓中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进行学习考察。
2012年
2012年1月12日,“仁爱救助脑瘫患儿专项基金”正式启动。
2012年2月20日,事业发展中心建设和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4月16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办公室主任高崇华、人事处处长肖连敏到我中心考察指导工作,并对江丹主任、吴昂坪副主任、黑德昆副主任三同志进行了职务任命的通知。
2012年5月6日,博爱中国·温暖夕阳——5·8博爱周系列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扬州举行。
2012年5月26日,上海百名专家大型义诊活动暨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入住仪式在富阳举行。
2012年6月28日,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业。
2012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央电视台12频道录制了《平安365》栏目急救小知识宣传片,并于7月10日11点首播,开创了红十字会紧急救助知识在央视推广的先河。
2012年7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专项基金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7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2012年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心LOGO
1、红色“十”字,周围8颗心由大到小围绕,下面是英文缩写“BDC”。
2、会标整体造型似中国国花“牡丹”,暗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的“中国特征”。牡丹花语:圆满、富贵、繁荣兴旺、真爱不变。
3、盛开的百花之王“牡丹”与红“十”字融为一体,寓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富贵吉祥、繁荣兴旺。周围的8颗“心”,表达了四面八方的各界爱心人士以花为媒、广交朋友、促进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体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奉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4、会标整体展示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朝着国际化不断迈进的发展方向,以及蓬勃向上、和谐发展的无限生机和活力。
5、花瓣柔柔层层爱,芳蕊茸茸灼灼开。百花丛中红会笑,一片爱心尽揽怀。
参考资料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2009年大事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
2010年大事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
最新修订时间:2021-02-02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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