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公司(简称“中航”),民国19年8月1日在
上海宣告成立,其英译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简称CNAC),总公司设在上海
天津路2号,资本总额为国币1000万元,中方占全部股权55%,美方占股权45%。其前身为隶属
国民政府铁道部的中国航空公司。
历史沿革
成立过程
中美合资的中国航空公司”,简称“中航”,其前身为隶属
国民政府铁道部的中国航空公司。由于铁道部主管的中国航空公司(简称“前中航”),在与美国航空发展公司签订的“航空运输”及“航空邮运”合同中,规定所开辟的航线均由美方筹款购置一切设备,并由美方自备飞机及人员负责飞航,中国则按其累积每日飞行里程,不论有无邮件,均须按里程付给酬金。签订合同一星期后,美国航空发展公司又将上述合同的全部权益转让给美商经营的中国飞运公司。该公司开始飞行上海——汉口航线后,不但有损中国国防、专利和税务等权益,且实际收入和应付酬金要使中国政府每月损失国币10万余元。由此,中国各省航空界人士、邮政界员工群起反对,并呈文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
蒋介石,要求撤销中国航空公司与美方原订的合同,以维护中国领空主权。嗣后,国民政府责令交通部、财政部、军政部和中国航空公司与美方协商修改办法,历经3个月交涉,才获得将原有包办性质的合同一概取消,另订新合同,采用
合资形式,重新组织中美合资的公司,仍以中国航空公司名称,并兼并了沪蓉航空线管理处,直属交通部领导。
民国19年8月1日,经改组后的“中航”在
上海宣告成立,其英译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简称C N A C),总公司设在上海天津路2号,资本总额为国币1000万元,中方占全部股权55%,美方占股权45%,合同有效期限10年,期满并得继续5年。至民国22年4月,美国飞运公司又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美国
泛美航空公司(Pan American Airways简称“泛美”)。至此,美方股权已三度转移。
至民国34年12月21日,中美就民国19年组织“中航”的合同期已满,在
重庆又重新签订了新合同,资本总额重新核定为国币25亿元,分为1万普通股,将中方股权由原来的55%增至80%,亦即中方为8000股,美方为2000股。根据当时“中航”财务资料记载,中方以原股本总值充作这次80%的股本股值,计为6219430.53美元;美方原45%股本的股值为5093569美元,而在这次重新签订合同后,其股本为总股的20%,股值共计1554857.63美元。所以,通过股权转让,美方提走的现金计有3538711.37美元。此后,“中航”
董事会改为9人,其中,中方7人,美方2人。董事会以下的组织,历年曾有些变动,至民国36年上半年时,其组织状况是: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再下设有人事课;秘书处(内分印务委员会、文书课、总务课);财务组(内分会计课、稽核课、出纳课、各站会计);营业组(内分业务课、联运课、编纂课、各地办事处);机航组(内分航务课、维护课、通信课、工程课、训练课、机务课、医务课、各地航站)。此后,随着解放战争范围不断扩大,其可飞行区域的日渐减少,这个组织机构又略有变动。
地址变迁
民国19年8月1日,经改组后的“中航”在
上海宣告成立;
抗日战争时期,“中航”由上海迁到
汉口,并于民国27年1月,由黄宝贤继任林伟成的总经理职务,再度把总公司搬迁到
重庆;
香港沦陷后,“中航”设在
香港的机航基地依据美国“
租借法案”,在印度
加尔各答重建了机航基地,并在
阿萨姆邦的汀江设立办事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航”机航组基地开始逐步由印度迁回中国,总公司办事人员也分批由重庆迁回
上海,至民国35年5月6日全部搬迁完成;
淮海战役时期,交通部便迫令“中航”将总公司和重要基地迁往
台湾及
香港。是年12月底,该公司机航组全部迁到香港工作,同时又在
台南、
广州、
香港设了基地;
渡江战役时期,当解放军进攻上海时,“中航”将总公司迁到
广州,并于5月1日正式办公。至6月上旬,该公司国内重要航站,如
南京、
上海、
青岛、
汉口、
南昌、
西安等都已先后撤站停航。随着国民党兵败如山倒的情势,“中航”于10月13日又将总公司移迁至
香港。至是月底,“中航”在中国大陆的航站,仅剩下
梧州、
桂林、
柳州、
南宁、
贵阳、
昆明、
重庆、
海口、
榆林港等9处,连同
台南、
台北、
香港以及国际间的
东京、
仰光、
加尔各答、
卡拉奇、
檀香山和
旧金山等共计仅18处;
1949年11月9日,总经理
刘敬宜率领全体员工在
香港起义,归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宣布自即日起,停止通航国民党统治区域,“中航”在
台湾没有留下一架飞机。
中航起义
“中航”迁移到香港后,至起义前夕,共有飞机41架,其中DC-4型“空中霸王”飞机5架,DC-3型(含C-47型)飞机13架,C-46型飞机22架,此外还有PBY水陆两用客机1架,以及各种型号的发动机357台,在册员工3700余人。
此时,“中航”除飞行国内上述仅剩的几条航线外,曾想开辟一些国际航线来确保公司的生存,但港英当局以防务需要为由,强行迫迁和征用其在启德机场内的设备及房屋的余波未息,而国民党政权又再三饬令其要速迁台湾。总经理刘敬宜在中国共产党感召下,经慎重考虑后,深感“中航”是中国的一个航空公司,它不能脱离中国的土地,也应该在中国恢复营运,如再受国民党政权的挟持去台湾,无疑是自绝的道路。因此,毅然决定与“央航”一起,率领全体员工于1949年11月9日在香港起义,归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宣布自即日起,停止通航国民党统治区域,与国民党政权断绝关系。由于这次起义布置和组织的周密,“中航”在
台湾没有留下一架飞机。
办公机构与人员配置
营业处、所
“中航”在航线所及的重要城市都酌设办事处和事务所。因此,其营业处、所的多少,得随航站的增减而定,也就是凡有航站的地方,即有营业处、所。
至民国23年10月,该公司共设营业处、所19处,即:
上海办事处、
南京办事处、
安庆事务所、
九江事务所、
汉口办事处、
沙市事务所、
宜昌事务所、
万县事务所、
重庆办事处、
成都办事处、
海州事务所、
青岛事务所、
天津事务所、
北平事务所、
温州事务所、
福州事务所、
厦门事务所、
汕头事务所、
广州事务所。以上的营业处、所,开始时都属公司自己设立,后来为了紧缩经费,于民国24年底酌情进行裁并,或者有与
欧亚航空公司合并办理的,还有委托其他商业机关代理的。此后,随着航线的增加,又设了
台北、
兰州、
海口、
印度汀江、日本
东京、美国
旧金山等营业处、所。
至于自设、合设、委托代办营业事务等的区分,主要是看各站业务的繁简、设置费用如何有利节约而定。另外,各站的营业处、所,有的称为办事处,有的称为事务所,也是以业务的繁简来定。
营业处、所的人员编制情况大致是这样:南京、汉口两个办事处,设处长、事务员各1人;重庆办事处,设处长1人,事务主任1人,事务员2人;安庆、九江、沙市、宜昌、万县、海州、北平、温州、福州、厦门、
汕头等11个事务所,各设事务员1人;成都事务所设事务员2人。各营业处、所用的房屋,都是租借的,公司在处、所的所在地没有自置用房。
人员改革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6年“中航”为加强营业工作效率和保证飞行安全,是年将营业组改为客运、货邮、计划3个课,其原有的编审课划归财务组;对机航组原设的机场课,改组成立机械及建筑两课,并添设飞行甄审、废料处置、失事审查3个委员会。此外,直隶总经理的机构又增设规则、考选、奖惩、联谊、建议、购料、印刷、福利等8个委员会。至是年底,“中航”在航线所经城镇,甚至穷乡僻壤,分别设置电台50处,其分布情况如下:上海、南京、安庆、九江、南昌、汉口、宜昌、来凤、重庆、泸州、涪陵、成都、贵阳、昆明、桂林、西昌、八莫(缅甸境内地名)、保山、衡阳、海口、三亚、广州、芷江、福州、厦门、
汕头、台南、台北、金华、海州、徐州、温州、济南、青岛、天津、北平、沈阳、绥远(辖境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太原、西安、肃州(今酒泉市)、兰州、宁夏、哈密、郑州、老河口、天水、威宁、岳阳、锦州。各地电台都装有导航设备。除陆空通信外,还可与各站间联络通信,构成公司行政与业务上严密迅速的通信网。其人员配备,计地面电信报务员220人,随机报务员45人。
开通航线
初期:三大干线
“中航”开办初期,依据合同获有沪蓉、京(南京)平(北平,今北京)、沪粤三大干线的飞航特权,先开辟沪蓉航线。该航线已有“前中航”开通上海至汉口段。
民国20年3月,“中航”将沪蓉航线延伸至宜昌;10月,又将该航线伸展到重庆。自重庆至成都的渝蓉航段,因经费和地理环境等种种困难,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和试航,直至民国22年6月才正式通航。从此,
上海——
成都航线全线才告完成。
京平航线为中美航空邮运合同中规定由“中航”经营的第二条航线,此航线由南京起飞,经徐州、济南、天津至北平,于民国20年4月开始试飞后,因航线与津浦铁路线平行,客货营业都比较清淡,亏蚀颇多,所以到12月即告停航。至翌年6月,“中航”将京平航线改为上海——天津航线。此线由上海起飞后,大部分航程为沿海飞行,中途经停海州(今连云港市)、青岛至天津。后来又决定在南段由上海起飞后,绕道南京再到海州,北段则由天津延伸到北平,改称沪平航线,于民国22年1月11日正式开航,其飞行班次为:每星期
上海和
北平对飞各3次。
“中航”开办的第三条航线是沪粤航线,依照合同,这条航线最迟应于民国22年7月开通,但因该公司创业伊始,在已开通的航线上都有亏损,美方又不愿继续增缴股本,国民政府也因国库拮据,不愿单独拨款来振兴民用航空事业,因此未能如期完成。后来,经交通部部长朱家骅、“中航”总经理何辑五等与美方股东多次磋商,直至是年10月24日,
上海——
广州航线才开通,并于11月24日起正式载客飞行。
至此,“中航”在成立三年多一点的时间里,终于先后完成了开辟沟通中国纵向和横向的3条航空重要干线的规划。“中航”在这3条航线上使用的飞机是:沪蓉航线用洛宁式水陆两用机飞行;沪平航线用史汀生式机飞行,且都由中国籍飞机师驾驶;沪粤航线用道格拉斯道尔芬型水陆两用机飞行。当时,有正飞机师12人,副飞机师12人,其中美籍11人,德籍1人,中国籍12人。
“中航”在依次完成以上三大干线之后,又奉令迅速开辟由南京通往贵州、云南的航线。经研究后,“中航”即拟妥利用沪蓉航线先由重庆飞至贵阳,再由贵阳伸展至昆明的计划。民国24年4月,“中航”正式开航重庆至贵阳航段,5月又将此线延伸到昆明。在八一三淞沪抗战前,“中航”已将沪粤线延伸到香港,使之与美国的太平洋航线和英国的远东航线能在香港相衔接。
抗日时期:驼峰空运、还都复员
随着抗日战争战局的变化,先后开辟了汉口——桂林航线、重庆——香港航线、重庆——泸州——叙府(今宜宾)——嘉定(乐山)航线,并恢复了重庆——贵阳——昆明航线。自渝港航线通航后,有些美籍飞行人员,也应召重返工作岗位。接着又开通昆明——河内线,重庆——仰光线,南雄(广东省一县名)——香港线,以利抗战后方的重要急需物资和邮件进出口。
自民国31年5月起,“中航”除维持西南诸省的载运商用客货飞行外,即开始“驼峰空运”,载运由中国出口的钨、锡、桐油、茶叶、猪鬃、水银和丝绸等重要物资,从
印度运回汽油、飞机零件、军工材料、钞票、五金器材和医药用品等紧缺物品。因此,“驼峰空运”被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中国空中生命线”,也是中国抗日战争的重要后勤补给航线。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航”奉令全力投入所谓还都复员的运输,计自民国34年8月至翌年10月止,由重庆至北平、汉口、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飞行3135架次,载运政府各机关人员及眷属共8.18万余人次,以及军用物资、电信器材、粮食等908余吨。此外,在抗战胜利后的6个月内,还迅速恢复了收复区原经营的航线,并陆续增辟重庆——柳州航线,重庆——北平航线,重庆——广州——香港航线,昆明——河内航线,上海——台北航线等;正式职员增加到1687人,临时雇佣人员约达1830人。
与此同时,“中航”机航组基地开始逐步由印度迁回中国,总公司办事人员也分批由重庆迁回上海,至民国35年5月6日全部搬迁完成。此后,“中航”又陆续开通了上海——兰州航线,北平——太原航线,上海——马尼拉航线,上海——加尔各答航线等;民国36年,又增辟重庆——西昌航线,北平——沈阳航线,上海——西安航线,上海——昆明航线,上海——旧金山航线,并派机试飞了南洋航线等;民国37年,继续开辟北平——宁夏——兰州航线,上海——仰光航线,香港——海口——榆林港航线等。截至是年底,“中航”航线总长52389公里(往返),但其中由于政治或战事的影响,也有飞行几次即告停航的情况。当时,“中航”的运输总周转量在国际民航运输协会排名为第8位。民国38年1月,该公司还开通上海——东京航线,此线全长1770公里。
国共内战
民国38年4月20日,解放军发起强渡长江的战役,很快摧毁了国民党所谓的天堑防线,并于23日一举解放了国民党统治中心南京。当解放军进攻上海时,“中航”将总公司迁到广州,并于5月1日正式办公。在这期间,该公司为国民党京沪两地的军政机关撤退疏运,派出了大量飞机,载运人员和物资,计共收取金圆券7041万余元,美金11.52万元。为此,并受到交通部的书面奖勉。至6月上旬,该公司国内重要
航站,如
南京、
上海、青岛、汉口、南昌、西安等都已先后撤站停航。至7月底,据该公司人事部门统计,共有员工3794人,较年初已减少近20%。随着国民党兵败如山倒的情势,“中航”于10月13日又将总公司移迁至香港。至是月底,“中航”在中国大陆的
航站,仅剩下梧州、桂林、柳州、南宁、贵阳、昆明、重庆、海口、榆林港等9处,连同台南、台北、香港以及国际间的东京、仰光、加尔各答、卡拉奇、檀香山和旧金山等共计仅18处。
历届重要职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