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成立过程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主要任务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制度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组(负责文秘、会务工作)、调研组(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协调组(负责联络协调、经验交流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
主要领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15:17
目录
概述
成立过程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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