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啤酒
啤酒品牌
乌苏啤酒丹麦嘉士伯集团成员重庆啤酒下属品牌。始于上世纪80年代,源自天山北麓的美丽乌苏市。嘉士伯乌苏啤酒在新疆拥有乌鲁木齐、乌苏、阿克苏等地的5家啤酒厂。
简介
在新疆,无论在繁华的城市,还是在边远的村镇,处处都有乌苏啤酒的“身影”,特别是到了啤酒销售高峰期的夏季,乌苏啤酒几乎是无处不在,各种各样的产品、各式各样的宣传画、大大小小的啤酒摊……乌苏啤酒早已成为新疆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品牌介绍
品牌宗旨
乌苏啤酒的品牌宗旨:激发人们凭借最硬核的实力追寻心中的热爱,充满力量与勇气。
品牌故事
乌苏啤酒因乌苏而得名,乌苏因乌苏啤酒节而闻名。
发展历程
1984年——在新疆北部的乌苏市,一座新式酿造啤酒厂破土动工。
1986年——新疆乌苏啤酒厂正式投产,第一瓶乌苏啤酒诞生。
1995年——乌苏啤酒出口邻国哈萨克斯坦,开辟出一个全新的酒香世界。
2004年——乌苏啤酒牵手嘉士伯
2008年——7月,首届乌苏啤酒节拉开狂欢帷幕,作为“新疆名片”为西部火热的大众文化精彩发声。
2013年——5月乌苏啤酒创建了飞虎球迷联盟“兄弟连”,成为飞虎男篮唯一的官方啤酒品牌。2013 / 14 赛季,飞虎男篮力夺CBA 联赛亚军。2016年乌苏啤酒飞虎夺冠。
2015年——乌苏啤酒成为嘉士伯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开启了中西方啤酒文化交融的全新时代。
2016年——乌苏啤酒创立30 周年, “乌苏啤酒火花新装”全新上线。同年,乌苏啤酒成为嘉士伯旗下全资子公司。
2018年——乌苏小麦白新品上市,乌苏纯生换新上市。
旗下产品
乌苏啤酒:(红)乌苏啤酒;乌苏小麦白;乌苏纯生;乌苏黑啤
新疆名产
对乌苏啤酒,乌苏人有着特殊的感情,这种情感渗透在乌苏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虽然因为事业的发展需要,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部已经迁往乌鲁木齐,但乌苏啤酒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仍在乌苏市,更重要的是,乌苏啤酒的根在乌苏,乌苏人以乌苏啤酒为荣。乌苏人甚至不愿意去考证“乌苏啤酒”因何得名,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在乌苏市诞生的啤酒,不叫“乌苏啤酒”还能叫什么名字?在乌苏,人们对啤酒更是钟爱:夏季的夜晚,大街小巷中大大小小的啤酒桶随处可见;乌苏人招待外地朋友或在外地出差,乌苏啤酒就是席间必不可少的。乌苏人痛饮着乌苏啤酒,更享受着乌苏啤酒带来的自豪、骄傲——乌苏啤酒是天山北坡经济带中最早的地方名牌之一,如今,更是人人皆知的新疆名牌。
张岩是2006年8月调到乌苏市工作的,乌苏人对乌苏啤酒的情感很快感染了他,让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对乌苏啤酒有了更多、更深入的了解。
乌苏啤酒沉淀了乌苏人太多的感情,他们没有理由不对乌苏啤酒怀有深厚的感情。
在全疆的县市中,乌苏市接触工业化的时间比较早,工业文化的积淀比较深厚,这些都要归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乌苏出现的一批企业,其中,乌苏啤酒就是影响最大、最深远的一个,这些影响直到还能在乌苏市的方方面面觅到:不断发展壮大的乌苏啤酒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为乌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这些人才为乌苏市增添了工业文化的底蕴。不仅如此,现在乌苏市各个部门的领导岗位上还有不少曾在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过……乌苏啤酒俨然是乌苏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才的“黄埔军校”。
乌苏啤酒对乌苏、对乌苏人实在太重要了,正因为这样,当年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部迁往乌鲁木齐市时,有不少乌苏人黯然神伤,甚至引起了一些波动。
乌苏、乌苏人、乌苏啤酒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乌苏啤酒是个知名品牌,它背后蕴藏的巨大的无形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我们应该更好地挖掘、利用这个品牌。”张岩表示。
乌苏啤酒早已是享誉新疆、名扬内地的品牌了,而乌苏又是乌苏啤酒的发源地,有浓厚的啤酒文化氛围,在张岩看来,在乌苏举办啤酒文化节是水到渠成的事,因为要论啤酒文化的积淀,人们对啤酒文化的认同感,乌苏市无疑是新疆诸多城市中最深的,而且又有乌苏啤酒这个响当当的品牌支撑着,乌苏办乌苏啤酒文化节就是为了巧用乌苏啤酒的符号价值助推乌苏市的经济。
符号价值乍听起来很陌生,似乎很深奥,其实它就是商品上附着的一种文化附加值,如品牌、美誉度忠诚度等,名牌、老字号、老店等都属于这个范畴。如今是商品经济的天下,商品文化中的符号价值逐渐凸显出来,而且越来越重要,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本来符号价值是属于那些知名品牌,属于拥有那些品牌的企业,已经有不少像乌苏市这样的县市开始意识到商品的符号价值,并主动利用商品的符号价值来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
在张岩的展望中,乌苏要以新疆啤酒之乡的形象出现,并要借助乌苏啤酒的声名拓展乌苏的形象,就像世界著名的啤酒之都慕尼黑,像中国啤酒之乡青岛一样,因为啤酒而出名,因为啤酒而发展。
品牌代言人
2020年签约MMA世界冠军张伟丽成为品牌代言人
品牌事件
2024年,乌苏啤酒公司将“鸟苏”啤酒等公司告上法院,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元的赔偿请求。各被告上诉后,江苏省高院日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2 15:04
目录
概述
简介
品牌介绍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